先不論新黨三劍客是否真為中共間諜真假,台灣面對虎視眈眈的敵國,對方會派出人員執行情蒐、滲透與收買等工作本來就是常態。
『隱瞞匪諜,與匪同罪。』這個五六七零年代的反共標語,這個禮拜又再度在拋去戒嚴將近30年的台灣復辟,但這次苦主們卻是中國高層視為台灣菁英青年樣板的新黨三劍客們;這個事件顯示ㄧ些台灣問題,例如媒體話語掌握權、執行公務力道,還有一個最嚴重的就是台灣人民的法學知識嚴重不足。
先說說王炳忠吧,每天看到王先生跟他的統派歡樂小伙伴們被其他人打臉在電視跟網路上面被打臉,其實也有其樂趣。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台灣,就算他們有平台可以推動統一思想,在台灣當個習大大的傳聲筒、甚至樂當個Mr.Xi’s pets,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台灣,我們可以學老人家說,我們實在真的太自由了點。
但再怎麼自由,遇到國家安全的問題,都是不能馬虎的,檢調單位一個偵查不公開原則卻跟媒體的第四權監督權衝突是無法避免的,在國外媒體再怎麼樣追獨家,都至少還有一個大前提就是衡量國家利益與自身利益權其重,像台灣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媒體從業人員借用鏡頭後的特權,不尊重當事人與扭曲事實。
當然在台灣這個權量在各家媒體根本沒有重視過,更別說以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為優先的中心思想,才會讓媒體主導辦案的可悲現象一一發生。
臺灣長期受到儒家思想所困,ㄧ切的ㄧ切皆以儒家為基準,就連ㄧ些正常的法學素養與法律所制定公民權力與義務都因為千年前孔子說過的:「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都對走法院視為禁忌,也連帶對法律都不求甚解。往往中立的檢調單位執行公權力時,現行犯被抓到沒事,如果牽連到政治議題又會被歸類成司法迫害,甚至被民眾說成為政黨打手、鷹犬走狗等等不堪入耳說法,更別說每次牽扯到政治的案件,送到法院之後,ㄧ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逐漸地把人民對司法的敬意磨盡,更讓人民不相信司法與私法所賦予的正直與正義的價值。
今年三月,李永德無故在路上被警察盤查,同是新黨三劍客之一的侯漢廷就認為對人權的保護,固然重要,但不必急於冠上白色恐怖、威權統治等名號,忽略了警察正當執法;如今檢調單位拿著合法開立的搜索票到侯漢廷住家搜查,並依法請侯漢廷到庭說明案情,當事人不到,當然又用合法開立的拘票利用公權力請侯漢廷上地檢署說明,這次卻說是人權迫害,又是綠色恐怖,不知道王炳忠面對這些今是昨非,不覺得的是法律有問題該修正呢,還是檢調單位真的淪為替政治服務的打手了?
先不論新黨三劍客是否真為中共間諜真假,台灣面對虎視眈眈的敵國,對方會派出人員執行情蒐、滲透與收買等工作本來就是常態。看到美俄日中韓五國暗潮洶湧,就知道間諜之間的攻防交錯就在這個看似風平浪靜中的世界中真實上演了。
因此不管台灣人看似丑角弄臣的新黨三劍客們是否可以力能通天(也許不是中共不挑人,而是沒人好挑。),或者三劍客們只是拿來魚目混珠的煙霧彈,而有著更大尾但卻更隱密的人被掩護著,繼續作著搞垮台灣的工作呢?不管何種理論,都對依舊沉醉在承平之夢的台灣人都很危險。
作者 / 屏東三十路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