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我國大專院校實施的服務學習,主要只要求學生負責幾件事:打掃、打雜、強迫當志工。…就服務學習而言,我們反對的從來就不是它的價值、精神,而是走偏的現況中,我們看不到教育的成分在。
大專院校服務學習課程的爭議可以遠從東海大學創校時引進美國服務學習精神所發展的特色課程開始說起,時至今日,服務學習與其衍伸課程-勞動教育,儼然成為各大專院校不可或缺的校定課程。
服務學習與勞作教育本身立意良善,若從字面上來看富含了教育與無私奉獻的精神,可謂我國高等教育的養成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價值。不過,正如許多立意良善的政策一般,服務學習與勞作教育在經歷數十年的演化之後,早已喪失了它開設之初想要帶給學生的價值與精神。
現代的服務學習大致可分為幾種類型存在:
第一種是強制學生與外界非營利組織或社福團體接觸,並尋求收納為團體內的志工一員,以限定時數的方式強制要求學生擔任「志工」(至於這樣的志工到底符不符合志願服務的精神,又是另一件事了)。
第二種是將服務學習與校內各處室結合,以時數限定的方式排班要求學生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處室進行打掃、值班等零碎行政庶務。
第三種方式是要求學生每週或每日的特定時間必須清掃校園內的指定地點,並設置高年級生擔任小組長進行督導、評分。
最後一種,則是指定學生每週或每月於校外一定範圍內進行環境的清掃。
簡單的說,現今我國大專院校實施的服務學習,主要只要求學生負責幾件事:打掃、打雜、強迫當志工。在教育的立場上,既然稱之為「學習」與「教育」,必然是有老師會在旁監督、輔導、教育學生在做這些事情的過程中,應該怎麼提升自己的能力與做這些事務的意義在何處。
對於這樣的期待,各大專院校幾乎都將服務學習/勞作教育課程隨機挑選一位教職員掛名擔任任課老師,弔詭的是,大多數的大專院校在這類課程是零學分,且從頭至尾學生不曾見過課表上的那位教師,卻能在學期末的時候看到學期成績欄上的服務學習、勞作教育上打上分數。
在服務學習這件事上,我反對現況實施的服務學習,就當初東海大學引進服務學習的精神而言,服務學習若定義在為了維護校園整潔與環境,則校園的使用方涵蓋了學生、教職員與校長等高層,理應是從上而下的一種校園運動,進而形塑一種在維護環境面前,不分你我、階級的校園文化。否則,若以現行單方面要求學生進行「服務學習」,無形間是在傳遞一種階級、壓迫的表徵。
儘管部分大專院校強調其課程通過教育部的審核,且教育部對於這類的課程十分的贊同與肯定,甚至有施行辦法,基於教育的立場不應廢除。問題來了,教育部的這個但書非常的有問題,原因在於,大專院校方片面強調的施行辦法與教育部的肯定,是基於服務學習本身的精神有確切實施的前提下,並在相關實施辦法上,教育部也早已廢止,而課程審核這件事上,教育部又經常基於「大學自治」的尊重下不太過問。因此,這樣的強調在關注服務學習的人眼裡,不過就是強辯罷了。
其實就服務學習而言,我們反對的從來就不是它的價值、它的精神,而是走偏的現況中,我們看不到教育的成分在。對我而言,如果這樣的課程是有教育性的、有意義的,甚至是一種從上而下的校園運動,那我絕對是舉雙手贊成,並贊同這樣的校園文化應當延伸到國小、國中,形成我國獨特的品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