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北市民,我不後悔投柯P的理由,只是因為沒有更好的選擇。當時柯P一次拋出四大案展現的魄力、「要建立一個嘗試可以理解的國家」的胸襟,那時讓我多驚艷,現在我就有多失望。
大巨蛋案這場,北市府應該是輸了,遠雄很可能有檯面上檯面下各種方法獲得暴利的地方,否則當初馬政府簽立的合約就不須刻意地剝奪了市府監督的權利,市府不只是公親(主管機關)、也是事主(地主)呢! 柯P的問題在於,他把事情想的太理所當然了,覺得錯就是錯,一定最後可以有方法要遠雄改正或受到應有的處罰,卻沒有先好好盤點雙方的各種優勢劣勢,一開始就公開放砲太大聲,沒有考慮到市府的籌碼不足、還有法律團隊也打不贏對方。
柯市長完全沒有給自己留餘地,很可能是一開始篤定自己會贏,竟然在還沒搞清楚對方的底牌就貿然梭哈,結果現在遠雄同花打不打的贏full house?市府忽然稱讚趙藤雄,「敬佩趙藤雄有為國家做大型建設的心理」,很明顯應該是準備退讓了! 這邊更好笑的插曲是,副市長做台階給市長下,市長還不下!市民都是明眼人,其實市府忽然用這種口氣談大巨蛋續建,其實就是轉彎了,不少網民都狂酸「柯P也懂海豚彎?」,就柯P自己面子下不來,還是吞不下這口氣,硬要說「陳景峻是在酸趙藤雄,諷刺的話別當真」、「頑固老人也想賺錢」。
連我這種政治外行都看的出來,下次選市長巨蛋應該會被拿出來狂打。柯卻連決定退讓都不甘願,真的很不大方。 以一個將柯送進市府的選民的立場,我當然相信柯對遠雄的指控是真的,也是合理的。但是很多時候我們都知道在法律的攻防上,絕對不是你合情合理就贏,而是要看合約怎麼簽定、法律團隊提供的證據,甚至訴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