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柯市長記取這次的教訓,畢竟將國家違法的暴力說成是「感動的故事」,帶來的並不是化解人民的緊張感,或是合理化人民對精神病患的獵巫快感,而只是透露柯市長出了對法治的無知。
政大搖搖哥遭警察強制送醫事件,最近鬧的滿城風雨,而過去仗著高人氣、做什麼都能獲得掌聲的柯市長,卻把搖搖哥事件說是一件「令人感動的故事」,柯市長枉顧警察強硬綁人的手段,把這件堪稱嚴重的國家暴力事件說得如此雲淡風輕,透露出來的法治素養不足,令人搖頭。
法治是什麼?法治就是國家必須在合乎法律規定的程序或範圍裡才能展開行動。因此,以之前憲兵違法搜索為例,法律便規定,國家要對人民進行搜索必須合乎刑事訴訟法中的要件才算合法,這種搜索得來的證據在法律上才站得住腳,若是違法搜索,不僅是對人民的權利造成莫大侵害,更可能帶來證據判定為無效的後果。搖搖哥事件亦同,什麼事可以做、可以怎麼做,都必須依循法律的程序與規定為之,決不是有人打電話關心,就可以派員警去騷擾沒有做任何錯事的人,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警察更不能用綁人等強制手段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試問柯市長,這些眾所周知的簡單的法治問題,為何可以被形容為「感動的故事」?這決不是有人關心搖搖哥之類的感動的故事,這代表著國家正在濫權以不符法律的方式侵害人權,透過警察以無令狀、無授權的條件下強制的對無辜民眾進行逮捕,這種對人權、法治的蔑視,這才是搖搖哥事件為什麼如此嚴重的原因。
柯市長曾說過,國家就是因為法律人才這麼亂,姑且不論這句話中對法律科系的重大誤解,正因為有法律人的存在,才能看破並批判當前這些違反法治的國家行為,也才能以更合乎法律規範的方式告訴全國民眾,國家的這種行為是錯的、是不可饒恕的。因為,一旦國家可以對法律視若無睹,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國家可以任意的以任何理由侵害你我的任何權利!
從搖搖哥事件中,我們看見柯市長法治素養的不足,他似乎把作為國家權力一部份的市長,當成是個外科醫生,只要可以醫好就好,但卻忘記了,社會上任何一個國民都是活生生會感覺到痛苦的人,他們需要的不是「醫好就好」,而是必須受到充分的尊重,並且在一定的範圍內他可以安排自己的生活方式。而這個範圍的劃定就是法律,只有藉由法律的規範,國家才可以介入我的生活,除此之外,我對自己有完全的自主性,即使國家是為了我好,但在欠缺法律規定下,國家還是不可以干預我。
以上這些國家權力範圍的法治理念,柯市長似乎沒有看見,他似乎只看見了街上有精神病患者,那麼「為了他好」,就可以把他帶走,卻忘了即使他是精神病患,他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一個會感覺到痛苦的人,他沒有做錯事,而你也沒有法律授權,警察憑什麼逮捕他?
柯市長是該好好思考一下自己的身分與法治的理念,社會是個複雜的整體,處在其中的人們各有各的生活方式,這些都是必須要尊重的,這正是為什麼我們必須透過法律約束國家,因為一旦沒有法律,國家就可能會任意的把手伸近我們的生活裡,侵害我們的自主空間,甚至侵害我們珍貴的人權。從而,唯在法治的理念之下,我們才可能保障每個人的權利與自主性。
搖搖哥事件揭露了柯市長對法治的不理解,請柯市長記取這次的教訓,畢竟將國家違法的暴力說成是「感動的故事」,帶來的並不是化解人民的緊張感,或是合理化人民對精神病患的獵巫快感,而只是透露柯市長出了對法治的無知。
作者 / 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