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就讀中山醫大的張博崴登入海拔三千多公尺的白姑大山;隔日三點,張生撥通電話給女友,告知迷路後,便失去音信。又一日,即3月1日,警消展開搜救行動。該年的二月只有二十八天,也就是警消在張生失蹤的二十四小時內,前後發動六百人,進行了快兩個月的搜索。未果,4月20日,於野溪中尋獲張生遺體。
我知道一條性命的夭殞是事實,但我無法認同法院所裁定的國賠,以及接下來可能限縮的登山規定。
以自身登山的經驗來看,因為慕好日本的山岳信仰與修驗道,我排訂了熊野古道的行程,預計兩到三天,從高野山出發,走完全程七十公里的山路,抵達熊野本宮大社。登錄世界遺產的熊野古道,現存大中小三邊路,我和弟弟挑了最險峻但也最短的小邊路,並且各自在網路上瀏覽了許多日本山友成功的登山紀錄後,才決定登山。
欣逢高野山創立一千兩百年紀念法會,登山當天,先在高野山參拜,約莫在中午十二點左右入山。
小邊路最高的伯母子岳,海拔大概在一千三百公尺左右。一度天真地想,應該就像爬一顆陽明山那樣簡單,而我們卻遭到阻礙,未能把小邊路全程走完。小邊路陡峭,但是路況不錯,沿途都會碰到聚落住家,也因為如此,我認為遇到困難時找得到人幫忙,不太可能迷路。沒有攜帶手機或一切通訊電子設備,沒有指南針也沒有睡袋以外的登山設備。如果不是半路攔下了一對母女所開的白色轎車,請她們幫忙叫救護車,今天上新聞的應該是我們。而且是國際頭版頭。
阻礙我們的,是杉林道中的熊。牠逡巡在稜線的樹叢中,我們在線下的曲徑聽見牠的咆哮;為了要離開牠的勢力範圍,我們小心但快速地離去,沒多久牠又嚎了兩聲。似悶雷陣陣,從後方追打而來。
弟弟逃命心切,一屁股蹬坐在地,左膝擦撞到木石,我們兩個狼狽地拐下山去;山下正好是國道371高野龍神路段,正巧遊覽巴士疾駛而過,料想熊聽到汽車聲就會遁回山林,才鬆了口氣。
小邊路被國道371隔斷一小部分,必須與國道合流兩公里左右,才能到達下一個村落;但半途中,弟弟左腿有點麻痺感,而且肌肉似有拉傷,再加上剛才受到熊的驚嚇,便決定在野迫川村案內所前,等待路過的來車,由會日文的我上前攔車,說明原委,尋求他們的協助。
七點,救護車送我們回高野山病院的急診室,結束了這一天的登山險旅。
山岳崇高不可欺,修驗道認為,入山即是進入淨土/地獄,下山的那一刻起,就是死過一回的新人了。準備不足,退山認輸,還自然一份清淨;但生死也曾歷歷,我們還懂求救。
張生既然有機會打電話給女友,為什麼不求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