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正式在內政部增設 新住民發展署 為中央專責次級機關,此舉象徵政府在多元共融與人權保障上跨出重要一步。該機關將統籌新住民相關政策、制度與服務,發揮教育、就業、照顧、培力與跨部會協調功能,預計明年正式成立,規劃約百名編制與約新台幣7億元預算以支持運作。
該機關成立,並非簡單政府組織再造,而是政府對新住民議題從「邊緣照顧」走向「制度整合」的重大轉向,是台灣民主深化與社會結構調適的重要里程碑。新住民發展署的立法與即將設立本身就是政府重視新住民的明確表態。過去政策多由不同部會片段處理新住民之教育、就業、社福等需求,導致需求分散、權責不清;如今透過專責機關加以整合與統籌,不僅提升效率,也顯示政策制定者從制度層面正視新住民在台灣社會的存在與需求。
從社會面而言,新住民已深刻融入台灣社會生活與家庭結構。根據內政部統計,新住民配偶加上第二代家庭人口已突破百萬人,有效緩和少子化與人口結構老化的壓力。新住民家庭帶來的語言、生活習俗、文化餐飲等多元元素,已成為地方社區文化生活的日常風景,不僅豐富了本土文化,也培養出跨文化互動能力與國際視野。
在經濟方面,新住民及其家庭成員廣泛參與基層勞動市場與中階職涯,包括長照、服務業、製造業等勞動密集產業。在勞動力供給緊縮的現實壓力下,他們穩定的就業參與對維持產業運作與社會經濟韌性具有實質貢獻。此種經濟參與不應被簡化為廉價勞力差額,而是可視為台灣勞動市場多元化與彈性形成的一部分;政治參與方面,新住民逐漸從被動的政策接受者轉向公共議題的倡議者。隨著新住民有機會參與地方自治、公共審議與社會運動,他們正將個人經驗與聲音帶入台灣民主的實踐。這種由內而外的政治能動性,是多元民主實質深化的象徵。
然而,縱新住民的社會貢獻日益明顯,制度上仍存在需強化之處。在法制架構方面,目前新住民權益的保障,主要是透過《新住民基本法》及相關部會的協作措施,涵蓋生活適應、教育、就業保障與語言環境等面向。但現行政策雖涵蓋範圍廣泛,卻仍呈現橫向分散、縱向欠缺強化長效落實的治理風險。例如,目前新住民發展署是內政部的次級機關,其職能主要是統籌規劃與協調,缺乏獨立決策與對跨部會運作的實質制衡能力。若能將新住民發展署提升至獨立委員會,能夠強化其跨部會協調權與政策主導性,深化制度保障新住民參與政策制定的渠道。
法制與組織革新固然重要,但文化層面的變革是最深遠的挑戰。真正的包容不僅是制度性接納,更是從日常生活到公共話語中,逐步消弭「他者」與「我們」之間的想像界線。此急需學校教育、媒體敘事與公共空間的共同努力,營造一種「多樣即正常」的社會認同與文化實踐。當新住民身份不再被視為邊緣族群,而是台灣多元社會建構的基本單元,這個社會才能真正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與共同治理。
總之,新住民發展署的成立意味著台灣進入多元民主深化的新階段,是制度性肯認新住民作為台灣社會共同成員的政治宣示。未來若能進一步強化制度參與、保障法律落實,並在文化層面深化包容,台灣將不僅成為尊重多元的民主國家,更能以實際行動展現對多元人權實踐與共同治理。
作者 / 劍藏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