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外媒最新報導:台美關稅稅率落在15%,該稅率不僅和日本、韓國相同,更象徵台灣已是美國開出「準最惠國待遇」,代表台灣被美國視為在對美供應鏈中扮演關鍵角色。然而,台美關稅談判之所以曲折,不僅反映美方「戰略化談判」的現實考量,更突顯出台灣在全球經貿秩序中所面對的結構性不平等。筆者認為討論聚焦在談判進度與稅率細節,倘若忽略制度性劣勢與國際地位的歷史包袱,才是真正牽動台灣經貿競爭力的深層問題。
首先,台灣與美國的經貿互動無法透過正式FTA框架進行談判,造成制度對接困難。例如,當美國與韓國、日本進行FTA協議談判時,雙方可將稅率調整、技術標準、投資保障等納入一體談判,建構起完整的制度配套與法源依據。而台灣只能透過「行政協議」及「產業承諾」的模式談判,法規位階不對稱,導致即使談成某些內容,也無法形成穩定可預期的制度保障,這不但影響企業中長期佈局,也大幅削弱政府的整體談判籌碼,部分議題上被迫委屈全。
其次,即使進入WTO已逾二十年,台灣仍無法擁有「夥伴對等地位」的協議工具。以日本及韓國為例,透過美日FTA、美韓FTA等雙邊協定,其出口產品可享比WTO框架更低的稅率與更靈活的非關稅措施,這些條件直接改寫了「競爭門檻」。反觀台灣,即使產品技術更好、生產效率更高,仍因制度安排缺席而被排除在「選擇性優惠待遇」之外。台灣某些高值零組件出口至美國,關稅高達5%-8%,而韓國產品則享有免稅。這類落差已非單一商品問題,而是貿易體制設計導致的結構性劣勢。
更值得警惕的是,美國政府對台灣的期待愈高,反而談判籌碼愈少。在半導體、先進封裝、電動車關鍵零組件等領域,美方視台灣為不可或缺的安全與技術夥伴,但正因其「不可替代性」,談判過程反而容易被美方拉長、設門檻、綁條件。美方可能要求台灣擴大對美投資、承諾供應鏈透明、或簽署特定稅務資訊交換協議,作為稅率調整的交換條件。對台灣而言,這不只是單一關稅議題,而是逐步進入戰略對價交換的新階段。
回歸根本,制度性工具的缺位,才是台灣在關稅談判中處處受限的根源。朝野應當深思台灣不能只期待美方「單方面讓利」,而應系統性思考如何創造制度紅利。一方面,應積極尋求具法律效力的雙邊協議模式,即使無法命名為FTA,也可仿效「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模式,擴大涵蓋稅率、關務、規則、標準等內容;另一方面,也應將投資與供應鏈合作作為「可換取條件」,主動布局台美產業聯盟,減少在被動等待中流失籌碼。
國內應建立「戰略談判資料庫與人才庫」,整合稅務、產業、地緣政治、法規等跨域專業,強化政府在多邊與雙邊談判中的議價能力。現行部會分工過於垂直,談判籌備期與回應機制仍欠缺前瞻性部署,導致每次談判都從零開始,錯失協調與滾動修正的彈性空間。筆者認為此次台美關稅談判並非是零和遊戲,而是全球經濟布局權力重分配的關鍵工具。台灣必須跳脫「被要求者」心態,轉而建構「制度創造者」的思維,才能真正脫離重要但不緊急的邊緣角色,重新取得談判主動權。
作者:林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