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選民都會很納悶,不得其解:怎麼一向以「正義大師」自期許,照道理心有所屬,沈著而後定,泰山崩於前而不色變,這才是方面大員應有的氣概!
怎麼言語稍被人家一戮,就暴怒離席,咆哮而去!「正義大師」迅速轉換成「咆哮王子」,令許多清純的選民目瞪口呆:原來「正義」也需要「咆哮」的「人設」!
你我若這樣定性「正義」,以為「咆哮的正義」才會是「正義」:台北有些政治文化的達人,卻深深不以為然。他們說:這才是「以人廢言」的極壞的樣板,哪有正義需要「咆哮」的烘托?咆哮不是正義的必要條件,而是某人內心中「驅之不去」的性格要素而已!
達人們認為:其實對某人性格而言,「正義」和「咆哮」是一體的兩面。其人若自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反對他豈不就是邪惡的「反正義」,當然要咆哮以對,方才有「道德上的正確」!他不咆哮,那他怎麼會是正義?這就是典型的「權威」性格!
他是權威,所以必須用「咆哮」來証明他的權威,而不是努力要對「異敵」說之以理。民進黨柯總召插話一、二句,有人就憤怒暴跳,咆哮而去!即使柯總召真的如此不識相,閒言閒語兩句,就有此翻天覆地的反應,豈不是坐實柯總召所言:此人對「情緒控管」實在很有問題!
如果此人只是市井之徒,路人甲乙,實在不值得吾人置喙!人家可是「國師」,為新世代年輕人期待的的「正義典範」?人家是有三百六十萬選民支持在野黨的第二號人物,兩年以後可能就是全台灣人口最多都市的市長?或是「聯合內閣」的司法總長?手下有逾百名的大大小小檢察官不是「聽命」,或是受其「實質影響力」的左右!
所以,只要有「咆哮的正義」和咆哮的司法,如果再恢復「特別檢察官」的設置,「正義大師」義不容辭,理所當然要自兼「首席特別檢察官」。台灣司法將會進入一光輝而燦爛的時代:一切咆哮當道,一有爭端,咆哮衝天,舉國皆知,怎麼可能會有黑箱作業?—— 信不信由你 ? 從此台灣司法一定是「公開且透明」!
作者: 徐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