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推動金融匯款實名制?
首先,我被詐騙了,官司纏訟一年半,這段過程讓我想要推動的事情叫做「金融匯款實名制」,這種金融措施才有辦法完成杜絕詐騙,不然還是很多人會被騙走帳戶,最後延伸出來的就是新聞上的事件。
先了解台灣的金融操作關於匯款有幾個部分,ATM轉帳、臨櫃紙本匯款、批次檔案轉帳這三種金融操作模式,會被詐騙的就是ATM跟臨櫃匯款這兩種模式,通常金額小於五萬的詐騙,多半都是透過ATM完成,金額大於五萬的詐騙,都得透過臨櫃匯款的方式完成,也就是說批次檔案轉帳模式,是不可能被詐騙,所以這邊我就檢討這兩種金融模式,就不談論批次轉帳的部分。
先談論詐騙集團的心態,做案一定要有工具,任何完美的犯罪都需要透過工具,才有辦法達成犯罪的目的,也就是只要瓦解工具的使用方法,詐騙集團就只能回去上班,乖乖地當好一個誠實的納稅義務人,回歸正軌的行業,不然任何警方的偵查手段都是多餘的動作。
詐騙集團永遠不可能認輸,抓走一批人,只是讓另外一批人繼續進入這個市場從業,永遠不可能達成阻斷金融犯罪的可能,於是,我被詐騙之後曾經跟銀行聯繫過,聊到一些杜絕詐騙的方法,目前台灣立法沒有考慮到這一塊。
金融匯款實名制度,不管是從ATM轉帳,或者,臨櫃匯款的部分,應該從立法做起,將法條修正成匯款當下都得透過電話驗證手段,比方ATM轉帳過程,需要輸入對方(收款人)的驗證電話號碼,然後,驗證電話必須回傳相關的認證,才能夠將該筆款項收款,這樣子詐騙集團就沒有騙走銀行帳戶的可能性,由於每一筆匯款都需要收款人的電話驗證,詐騙集團就沒有犯罪工具可以使用,那麼金融詐騙就完全被杜絕。
臨櫃匯款也是一樣動作,銀行員必須從銀行櫃檯,發送電話驗證手段,到收款人的指定電話,告知這筆匯款即將發生,是否同意收款,也就是轉帳過程必須要由銀行端,設計好的系統驗證,匯款者與收款者都知情的情況底下,才能進行轉帳動作,不然詐騙集團騙走的銀行帳戶,大致上都會在三天至五天內,將銀行帳戶投入犯罪使用,等到被報警之後,最後面對司法責任的通常只剩下「帳戶持有人」,而非犯罪集團本身。
這動作其實很簡單,很多人多半都使用過麥當勞的線上點餐系統,關於刷卡部分有藍色金流驗證系統,訂餐就得接收一次簡訊驗證,付款再進行第二次簡訊驗證,也就是說如果商業運用上早就有這種系統,為什麼在金融轉帳部分,無法落實到每一筆匯款動作,都能透過電話驗證系統,去排除掉詐騙集團的作業空間,概念很簡單,只是不想推動立法而已。
假設當時有電話驗證手段的話,那麼我就不用被騙走帳戶,更不需要去面對官司纏身的20個月,也就是說電話驗證將會是未來,我會進行立法遊說的部分,尋找能夠立法的委員,來推動這件事情。
只要能夠多拯救一個即將被騙走帳戶的人,就應該推動金融匯款實名制!
作者/李家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