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宗教信仰不是壞事,但如果某些狂熱信徒將自己的宗教信仰套到他人身上,顯然就會對社會大眾帶來不良的影響。近日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成功推翻1973年保障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至此,墮胎不再是憲法所保障的權利,而是回歸各州政府的立法權限,而保守派主政各州,也開始限縮女性墮胎權利。已經被視為憲法保障近五十年的墮胎權,就這樣被最高法院推翻,令人感到憂心。
這很明顯是極端保守宗教勢力崛起的現象;因長期以來主張反墮胎、反同婚的主力,都是來自部分保守派宗教人士。即便大量的醫學、社會學研究,都指出允許墮胎、保障同婚是利大於弊的。根據媒體報導,大多數美國人是支持墮胎權的,卻因為最高法院之中有三名保守派大法官是由川普總統所任命的,因而投票一面倒。他們所代表的極端右派保守主義,也就是反墮胎勢力最終勝出的原因。
雖然自由派主政的各州仍有權立法保障婦女的墮胎權,但居住在保守州的女性,若因意外懷孕,原本的工作、就學等人生規劃勢必受到影響。即便剛受孕的胚胎在科學上根本不算生命,卻因為宗教的觀點而禁止墮胎;育兒所需的各項金錢與時間花費,使得這些女性恐淪為保守體制之下的受害者。
綜觀歷史,宗教因素發生的戰爭、屠殺或者各種迫害行為,都是罄竹難書的。在現今講求自由民主和人權的世界,實在很難理解為何會有這樣的判決出現。反觀台灣某些宗教反同團體,也因為宗教教義的堅持,對同婚的人權保障做出相當多宗教干預政治的事情。因此,絕不能對這次墮胎權被推翻等閒視之,我們習以為常的權利,很有可能在保守勢力的進逼之下,如骨牌般傾倒。
作者/向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