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隨81分鐘錄音檔曝光,揭開新北市府不敢公布的真相。重創市長侯友宜長期扮演的正義形象。對此,侯友宜除跳針回應交給司法,並設下條件「只要司法調查完成,該負的相關責任,包括我自己在內,沒有例外。」
輿論卻普遍質疑通篇空話,要負何種責任未明說,也未有實際行動。顯然民眾對於「侯牌」心靈雞湯感到噁心,舉凡盡力努力、辛苦基層云云。迴避問題不說,猶如選美比賽「我希望世界和平」的老生常談,看似中庸之道,其實給的是「不回應、不接受」軟釘子。
此外,本週至少聽到兩回「負責任」。一次在週刊曝光錄音檔案前,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稱拿到全部音訊,新北消防局秘書林世明嗆聲「若違法公開播放,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另一次就是侯友宜稱「要負責任」不敢說負法律、行政、政治,哪種責任。
比起侯友宜,林世明至少敢講要周玉蔻負法律責任,雖然也未明講是否提告跟吿哪一條。但相信大眾能理解消防局「護主」的心意。畢竟消防局為擋下恩恩爸索資從個資法、通保法、刑法都喊完一輪。
某種程度,以「高大上」法律名詞嚇唬老百姓是公務機關的陋習。新北市府的手段像極了早年警察局報案都會聽到的「善意」提醒,員警會對報案民眾說「有誣告罪成立可能,不要提告」。實際上意圖嚇退民眾報案,就是不願立案,想吃案。
可笑的是,當人民、官府角色易位。新北市府不停推給司法調查,意即偵查不公開。卻不說市府可以行政調查且兩者並不衝突。侯的盤算不難想像,看準地檢署不會陳清誹謗罪與進行中瀆職調查差距甚遠,讓司法背了侯友宜遮羞布的黑鍋,究竟消防局主任李宇松個人提吿的加重誹謗罪與系統性失靈的重大錯誤何干,大家都不能了解。
恩恩案爆發以來,警察出身的侯友宜沒忘記「民難與官鬥」鐵律。不僅效法戒嚴時代政府曲解法令的特色,更運用新時代的媒體、輿論資源來拖垮小民追求真相的願望。對獨裁腦袋的領導人而言,在小的真相都能打破他辛苦營造的安居樂業假象。一週兩種負責任的轉變,只是不小心露出的威權馬腳,既然是獨裁威權又怎會負責任。
作者/陳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