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應該縱容行政單位及這些執法人員,在體制內相互勾結包庇。這些醬缸文化、威權病毒,都正在腐蝕得之不易的民主,官官相護勾結包庇,製造假案處罰人民,貪圖獎金和績效,這些相關的官員全部都應該要嚴懲,筆者呼籲一、高等法院一定要還給人民公道;二、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更要主動調查,否則放任「溫和的暴政」恣意霸凌人民,台灣的民主法治豈不是變成一場騙局嗎?!
「矇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摀上耳朵就以為聽不到,而真理在心中,創痛在胸口,還要忍多久,還要沈默多久。」1989年走在台北街頭處處都能聽到這首歌,而新聞看到的畫面是外媒及外派記者傳來天安門廣場上學生領袖訴說的主張,年少的我天真的以為中國大陸的民主終見曙光,然而在6月4日這天,中共武力鎮壓、一幕幕慘不忍睹令人心碎的場景,民運領袖不是失蹤就是被逮捕,而這殘酷的事實不但粉碎青年學子對國家的期盼,更是輾碎了中國大陸的民主之路。
八九民運主訴要求政府控制通貨膨脹、處理失業問題、解決官員貪腐、政府問責、新聞自由、民主政治與結社自由等,然而在中共極權統治以暴力鎮壓回應人民爭取權利的訴求,腰斬了這場運動也扼止民主的浪潮。相對於極權統治就是民主國家,美國的民主自由法治向來是世界的標竿,一個平等與自由能夠相權衡的社會,法律也以人權至上的國度,如此完美的民主楷模,也是會有憾事發生。
警察是行使國家公權力的執法者,一但私心執法不當,不只是危及個人的生命,更是重創受害者的家庭,粉碎族群和諧的始作俑者。2020年5月,46歲的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察懷疑使用假鈔而逮補,他面朝下趴在地上且脖子被警察蕭文跪壓束縛,持續了9分29秒,過程中不斷呼救「我不能呼吸了,拜託,我不能呼吸了」,隨後窒息身亡,引發全美「黑人生命也很重要」系列示威暴動。「佛洛伊德事件」主嫌白人警察蕭文今年4月遭判2項謀殺罪與1項過失殺人罪,明尼蘇達州檢察官3日要求法官加重判處30年重刑,並認定蕭文行為「震驚國家的良心」,任何判決都無法改變他帶給受害者、其家庭與社會所帶來的創傷,而法院判決必以身作則,「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也沒有人該被壓制法律之下。」
無獨有偶,在台灣,今年4月引人關注的中壢詹姓女老師事件,遭警員無理盤查將其過肩摔、並上銬拘留長達9個小時且移送桃園地檢署,此事件在網路及媒體鬧得沸沸揚揚,詹老師事後對警員提告妨害自由、傷害,未來也可能會對中壢分局長提告。去年9月竹北黃媽媽事件,無辜志工遭員警羅織罪名逮捕帶回後,通知提告人李貴芬前往六家派出所提告,先隨機抓人再提告?嚴重違反法律程序!一個愛心媽媽無端遭受漏夜偵訊、移送地檢署,且遭陳興男檢察官強制處分—限制住居,致使她身心受創當場送醫,經醫師判定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新竹地檢署於數個月後因要件不符合,無法構成恐嚇和妨害秘密而做不起訴處分。檢察官當晚一看筆錄也知構成要件不符,為何要對黃媽媽限制住居呢?
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張靜律師指出,員警、所長、分局長、檢察官都是執法者,卻濫用強制處分權,這是濫權和瀆職!檢察官在過程中完全沒有調問任何人直接做不起訴處分,顯然看書面即知不構成要件。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黃媽媽自訴案遭新竹地院駁回,楊法官憑鑑證資料就說犯罪嫌疑不足,用檢察官不起訴的資料就裁定駁回,完全違反自訴的道理。
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應該縱容行政單位及這些執法人員,在體制內相互勾結包庇。這些醬缸文化、威權病毒,都正在腐蝕得之不易的民主,官官相護勾結包庇,製造假案處罰人民,貪圖獎金和績效,這些相關的官員全部都應該要嚴懲,筆者呼籲一、高等法院一定要還給人民公道;二、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更要主動調查,否則放任「溫和的暴政」恣意霸凌人民,台灣的民主法治豈不是變成一場騙局嗎?!
作者 / 章嘉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