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中國人大制訂《台灣武器禁運法》,能否踐行也有三項挑戰:首先,中國當局確實向臺灣售武的美國公司實施制裁,但是它們屬於行政命令,不如執行法律的說明力和持久性;其次,在台灣的領海、領空置於國家有效管控之下,解放軍企圖攔截、檢查、處理輸往臺灣武器,無異於玩火自焚;最後,授權海空軍和海警等海上執法部門,對向臺灣運送武器的船隻、飛機進行攔截、檢查和扣押、沒收等處理,解放軍有這種能量和膽量?
自2020年中旬,北京頒佈惡名昭彰的「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區政府對於香港國安法施行以來的階段性總結,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去年經歷了「修例風波」和」暴力事件」,經濟及社會發展受到打擊;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令香港社會恢復穩定,保障了奉公守法市民的生命安全、基本權利和自由,確保了「一國兩制」的貫徹實施。
惡名昭彰的《香港國安法》
特首林鄭月娥自豪:香港國安法明顯的收效表現在,一大批港獨組織諸如:香港眾志、學生動源等宣佈解散,一大批支持港獨的亂港分子如陳雲、李柱銘等紛紛割席,一大批港獨青年如羅冠聰、陳家駒等潛逃境外,曾經喧囂的街頭暴力偃旗息鼓,曾經氾濫的港獨口號不見蹤跡,曾經倡狂的挾洋自重近乎絕跡。
法治不僅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還成為當今最實用的普世價值。雖然法律有良法、惡法之分,但是依法辦事不能被別人挑出任何毛病,可以將政治問題簡單化。令人難堪的是,香港向來以「法治」做為城市標榜,但香港國安法形同戒嚴,鎮壓、攻擊、逮捕等舉措彷彿讓香港進入「警察國家」,我想歷史不會給林鄭月娥留下太多好評。
特首被港民嘲諷為現代五億探長雷洛
香港特首林鄭曾稱美國的制裁對個人帶來少許不便,包括使用美國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務時受到限制,使用信用卡也有阻礙。至於,沒有銀行服務到底有何不便?林鄭表示,她現時每天都使用現金購買所有東西。
事實上,因為林鄭的銀行帳戶遭到凍結,特區政府支付她的薪水也只能用現金。林鄭月娥曾在今年減薪,年薪則近469萬港幣,其所居住禮賓府需要騰出空間,讓她儲放其薪金。林鄭家裡存放大量現金,被香港人嘲諷為「現代五億探長雷洛」。
痴人說夢的《台灣武器禁運法》
值得台灣當局注意者,乃中國部分法學人士認為,既然香港國安法的成功實踐,此等法律思維與法律實踐能否適用於台灣,甚至有人呼籲:國家應繼續運用法律思維,儘快制定出台《台灣武器禁運法》。除了香港問題外,當前更為複雜的台灣問題,已成為中美交鋒的又一個熱點。美方接連派出高級別官員訪台後,又接連批准對台軍售,而這一點對中國意欲統一台灣大業危害甚深。
2005年3月14日,北京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為「台獨」劃下了紅線,這是有關台灣問題的第一部專門性法律。近日,日本《讀賣新聞》稱,中共正研議要修改《反分裂國家法》或制訂實施細則,將原本可能對台動武條件的曖昧情況予以具體化;還有消息稱,中共已研議《國家統一法》,已來到以法律規範統一之路的階段了。
《反分裂國家法》對中國重要意義是在於防獨,而非促統,而且《反分裂國家法》的軟肋在於它只是一部綱領性的法律,缺乏可操作細則的話,實際效果當打折扣。尤甚,中國當局近年來觀察到台美勾連日益加深、隱性台獨幾成現實的當下。中國激進的法學人士有所期待,倡議制定《台灣武器禁運法》,以武力介入的方式阻止台美之間的軍售,恐怕更為實用。
與美台進入準戰爭行為,中國當局準備好了嗎?
即便中國人大制訂《台灣武器禁運法》,能否踐行也有三項挑戰:首先,中國當局確實向臺灣售武的美國公司實施制裁,但是它們屬於行政命令,不如執行法律的說明力和持久性;其次,在台灣的領海、領空置於國家有效管控之下,解放軍企圖攔截、檢查、處理輸往臺灣武器,無異於玩火自焚;最後,授權海空軍和海警等海上執法部門,對向臺灣運送武器的船隻、飛機進行攔截、檢查和扣押、沒收等處理,解放軍有這種能量和膽量?
試想:解放軍以武力介入台美軍售的交付,這豈不是準戰爭行為?中國當局準備好準戰爭行為之後戰略佈局嗎?
作者 / 林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