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唱紅歌對台灣的傷害不大,比起赴中賺錢的藝人,更多是潛伏在各行各業,自成一格的保護體系。這些人站在國安法、兩岸條例的灰色地帶,暗助中國統戰,傷害民主制度的台灣人,才是應該要被關注的對象。到時不只要輿論公評,還需要法律的制裁。
中國十一國慶晚會,傳出歐陽娜娜與張韶涵等台灣藝人將登台表演,引起台灣社會熱議。繼日前陸委會呼籲國人不應參加活動,否則若有違反兩岸條例,將依法查處。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加碼批評,有些人享受民主制度、資源,還跑到對岸唱不適當的歌,國人自有公評。
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政府現階段對於這些赴中國唱紅歌,對鏡頭祝賀「祖國繁榮娼盛」的台灣人,還真只能倚靠有限的社會輿論、媒體第四權聲討,寄望這些人收斂點。因為現實上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除明顯違反兩岸條例之外,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也不該拿這些人治罪。對於是否享受台灣民主制度、社會資源茁壯的藝人、明星,該不該感謝台灣,進一步不背棄台灣的國族立場,為道德問題,而且究竟如何算受政府、社會栽培?
每次遭遇親中言行爭議,都出現的聲音。例如,除去台灣戶籍或行政罰鍰、國安法起訴判刑、還有要求國稅局查稅,前兩項須要具體事證、仰賴檢舉等其他資料提供。眾所周知,中國不在我國的控制範圍、缺乏的調查資源與證據,以上明顯不可能藉由打擊犯罪協議互通交付資料。而非經由檢舉查稅,直接要求類似茶水表的鄉民作法,違反行政法禁止不當連結的基本原則。
因此,去中國讚揚共產黨美好,作為具有知名度、影響力的個人。台灣法律還真管不著、就算可以管也效果不佳。雖然中華民國法律上管轄及於大陸地區,但也只存在憲法不合時宜領土規定的矛盾中。民眾還在等待立委諸公們,找到勇氣面對修憲限縮領土範圍,甚至中選會該同意讓民間發起制憲公投。畢竟連國家主權範圍都曖昧不清,切不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該如何在法規上訂下明確的界線?
坦白說,唱紅歌對台灣的傷害不大,比起赴中賺錢的藝人,更多是潛伏在各行各業,自成一格的保護體系。這些人站在國安法、兩岸條例的灰色地帶,暗助中國統戰,傷害民主制度的台灣人,才是應該要被關注的對象。到時不只要輿論公評,還需要法律的制裁。
作者 / 陳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