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反滲透法不罰身分、只罰實質滲透行為,套用王丹的說法:如果你拿了中共的錢,但沒有替中共說話,你不會觸法,拿中共的錢並不違法;如果你沒拿中共的錢,但是替中共說話,你也不會觸法,因為這是你的言論自由;只有拿了中共的錢,還因此替中共說話的人,才會觸法。於是乎,在對岸發展的台商、在對岸工作的台幹、在對岸教書的台師、在對岸求學的台生,只要行事正當根本不用擔心反滲透法,反而是假借交流名義,拿錢聽命行統戰之實,影響台灣的選舉與民主制度的第五縱隊得小心行事。
第五縱隊泛指在內部進行破壞,與敵方裡應外合,不擇手段意圖顛覆、破壞國家團結的團體。現泛稱隱藏在對方內部、尚未曝光的敵方間諜,最擅長利用第五縱隊者乃中國共產黨,從中共崛起、長征、建政、內戰等歷程,一步步地瓦解國民黨的黨國體制,不誇張的說,都有第五縱隊者的痕跡,唯有看清中共併吞台灣的盤算,才不會被一國兩制、九二共識、兩岸一家親等政治詞彙所迷惑。
相傳在西班牙內戰時期,佛朗哥將軍領導叛軍,與西班牙共和國軍隊發生激烈的衝突,佛朗哥手下一名叫莫拉派的將領,遣四個縱隊進攻首都馬德里,當記者問起他的作戰策略,其說他擁有的四個縱隊包圍著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另有一支縱隊潛伏在馬德里城裡做內應的,實際上這只是為了敷衍記者的回答,然而共和政府認為關在監獄中的政治犯們就是莫拉口中的第五縱隊,因此連夜將一千多名政治犯處決。
場景似曾相識,適逢「反滲透法」三讀通過前後,立法院門口又聚集一波愛國人士,此國恐非中華民國,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上,從反滲透法草案內容來看,規範的是對岸威權體制破壞民主機制的行為,要處理的正是像傾中賣台人士這種明目張膽投向對岸,並意圖消滅中華民國民主體制的行徑。詭異的是,部分藍營民意代表或紅色媒體,卻將反滲透法的立法宗旨曲解,且刻意導向會影響台商、台幹、台師或台生,淡化嚴重威脅國安的行徑,可謂掩耳盜鈴,無恥至極。
反滲透法所規範的是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來源所指示、委託或資助的實質不法行為,並不針對特定的人士、身分。更進一步來說,反滲透法的立法宗旨乃要求國人不可以拿對岸的錢,做出危害國家的「犯法」行為,包括政治獻金法、選罷法、公投法、遊說法、集遊法,只是犯這些法以前有的不罰、有的輕罰,反滲透法通過之後就已明示,以後若有犯捐錢、競選、公投、遊說和擾亂集會遊行等上述法律,就一定要罰。即便要罰,也要經過嚴謹的法律訴訟程序,任何人被懷疑、被告發,都必須在法院經過法官三審定讞,證據確鑿才會罰,否則任何政府機關都沒有權力處罰。
由於反滲透法不罰身分、只罰實質滲透行為,套用王丹的說法:如果你拿了中共的錢,但沒有替中共說話,你不會觸法,拿中共的錢並不違法;如果你沒拿中共的錢,但是替中共說話,你也不會觸法,因為這是你的言論自由;只有拿了中共的錢,還因此替中共說話的人,才會觸法。於是乎,在對岸發展的台商、在對岸工作的台幹、在對岸教書的台師、在對岸求學的台生,只要行事正當根本不用擔心反滲透法,反而是假借交流名義,拿錢聽命行統戰之實,影響台灣的選舉與民主制度的第五縱隊得小心行事。
試想;在兩蔣威權統治時期,這批愛國人士敢出來示威遊行嗎?示威者恐輕則發送綠島關監,重則已槍斃處理。令人難過的是,才一個「反滲透法」通過,就一堆第五縱隊和潛伏勢力現形了,正當西方民主國家都在反滲透,因為敵對的國家會利用資金支援假訊息,製造國內的混亂,而台灣正面臨這樣的危機之中。尤甚,請台灣選民仔細看清楚,是哪些政商勢力和人士,在立法面門口集結聚會,反對或質疑此法律,絕對不能再支持他們,也別讓這些有異心的紅統政黨拿到政黨補助金,否則民主治理的體制終將會自食惡果,將自由民主的台灣,葬送在境外併吞勢力面前。
作者 / 林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