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如郭台銘、韓國瑜等人繼續堅守「一中原則」所引發的背後問題是逐漸浮現,當習近平將「九二共識」、「一中原則」導向「一國兩制」。藍營政治人物紛紛提出「和平協議」的同時,以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將台灣納入統一進程的企圖是圖窮匕現。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於美國受訪時,一段「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說法,引起社會討論。雖然郭台銘事後澄清是遭外界斷章取義,他當時說:「從神明來看,我們百分之百同意台灣是中國不可切割的一部分;但它是中華民族,應該這樣講,中華民族底下有兩個。」不過,並未明說兩個什麼?回台後郭台銘解釋,言談中的「中國」是指中華民國,依憲法台灣當然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從來就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郭台銘一句「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乍聽之下,不少人會誤以為是中國國台辦的標準應答。確實,同樣類似的一句話對於台灣民眾是言猶在耳。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年初在「告台灣同胞書」40年紀念會也曾提及,「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盡管海峽兩岸尚未完全統一,但中國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國)憲法的序言,原文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如果整理郭台銘對於「一中」憲法的闡述。不難發現,是承襲中國國民黨一慣的「一個中國」原則,意指中華民國根據憲法擁有中國主權並唯一合法代表。但這僅存於是在「法理」上,現實上「大陸地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治權,並且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
基於很多原因,民眾對於中華民國「一中兩區」大陸地區、台灣地區的說法不甚理解。可是只要隨機街頭做訪問,試問有多少民眾會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這才是目前中華民國憲法的弔詭之處。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就憲法上確實如此。不過,實際上民眾多清楚中華民國的有效治權只及於台、澎、金、馬。1993年曾有大法官解釋328號,企圖釐清憲法第4條「固有疆域」所指為何?不過後來被大法官們以「涉及重大政治之問題」為由,迴避作出解釋。
時至今日,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如郭台銘、韓國瑜等人繼續堅守「一中原則」所引發的背後問題是逐漸浮現,當習近平將「九二共識」、「一中原則」導向「一國兩制」。藍營政治人物紛紛提出「和平協議」的同時,以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將台灣納入統一進程的企圖是圖窮匕現。
可是,當主流民意早已改變,超越已成歷史的憲法文件。台灣民眾還要繼續放任由「一中憲法」選出台灣總統的矛盾情況發生多久?
作者 / 陳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