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轉] 在未來爭一席之「空」 — 台灣需要制訂太空法

  • 時事
  • 民意
  • 轉載

開發中國家如泰國、越南、馬來西亞與印尼,也都試圖藉由制定本國太空法,晉身為新太空世紀的「行動參與者」。台灣怎麼能夠不迎頭趕上,儘速制定太空法,以取得參與國際空間的入場券?

當今的國際太空法,還是以1964年到1979年這段黃金時期裡美蘇太空活動所發展出之「國際太空法原則」,為其規範核心,包括五個多邊公約,即「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外太空包括月球及其他星體之活動所應遵守原則協定」、「關於各國於月球及其他星體之活動協定」,「營救太空人、送回太空人和歸還發射至外太空之客體協定」、「關於登記發射進入外太空客體公約」與「太空客體所造成損害國際責任公約」。

各國相繼發展太空科技,台灣需要一部太空基本法。 圖片來源:南早
各國相繼發展太空科技,台灣需要一部太空基本法。 圖片來源:南早

五公約除了延伸與創新領域規則外,也重申人類對地球環境之和平與繁榮的期待,以及藉由探索、征服太空以證明科技發展新向度的共同願景。太空法所規範的客觀領域,是鄰接航空器飛航區域之上的空域。在該空域,任何國家不得主張絕對、排他的管領權力。主權國家、國際組織與私人對該場域之利用與開發,不論是基於戰略與國家安全之目的(彈道投射技術、核子動力載具、太空載具推進系統與低軌道偵測衛星)、探索新領域與疆界(太空與星體的探索、月球的登陸與開發、太空人的地位與其拯救),或是商業性利用(商業性酬載、地球觀測與通訊衛星、全球衛星定位與資訊系統、國際太空站以及太空旅行),都必須依利用之方法與限度(外太空、月球以及其他星體等自然資源之利用)、責任與歸屬識別(太空載具、衛星與飛行艙之登記與活動責任),以及太空人之地位(拯救與管轄),受上述五公約的規範。

國際太空組織也是解釋與適用五公約的重要主體,包括聯合國大會及其下屬秘書處、和平使用外太空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專門機構如國際電信組織(ITU)、國際通訊衛星組織(ITSO),以及區域性國際組織如歐洲太空總署(ESA)、歐洲衛星通訊組織(EUTELSAT)等,其解釋形成了太空法的補充性法源。台灣於1990年代開始,已以第一期、第二期之「國家太空科技長程發展計畫」為政策綱領,逐步從事太空活動。1990年5年期的「發展科學研究之人造衛星計畫」,是以發展低軌道科學衛星、發射系統以及地面控制設施為目標。

1991年正式展開的15年「國家太空科技長程發展計畫」,將之修正為以建構台灣太空科技發展體系、建置衛星發展基礎設施,同時執行福衛一號、福衛二號、福衛三號計畫為目標。衛星發射系統之發展則尚未包括在內。2002年第二期的「國家太空科技長程發展計畫」,規劃以太空科技能的應用與擴展為任務,執行衛星計畫,強化推動學術研究及產業發展,主要目標包括建立太空產業、衛星應用技術能力及相關設施,同時完成科學研究、衛星應用及商機開拓的衛星計畫。而2008年的「2008-2012太空科技發展中程計畫」,則包括發展遙測衛星、自主發展微衛星,以及次軌道科學實驗計畫。

2010年的「2010-2014年太空科技發展中程計畫」,修改為以遙測衛星計畫(福衛五號)及氣象衛星星系(福衛七號)為主軸。足見在技術上,台灣已然是成熟的太空國家。不過,由於台灣國際法地位特殊,既無法參加五公約及國際太空組織,又沒有如美、歐、日、韓等國般完整的內國太空法可資依循,以致欠缺統合配置太空資源的法源與組織,甚至必須因此大量委外操作,造成浪費。在太空活動的風險控管、損害賠償責任、產業推動配套措施、商業性太空活動管理方面,也都處於低度規範狀態,無法扶持有意願開發投射與衛星技術的國內廠商。印度、日本、南韓與中國目前都已制定有包括太空基本法在內的完整太空規範,以符合五公約之要求。甚至開發中國家如泰國、越南、馬來西亞與印尼,也都試圖藉由制定本國太空法,晉身為新太空世紀的「行動參與者」。台灣怎麼能夠不迎頭趕上,儘速制定太空法,以取得參與國際空間的入場券?

作者 / 黃居正(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經作者同意轉載,原文出處:新台灣國策智庫通訊第45期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國際 太空 太空法 科技 航太 衛星
2016-05-21 新公民議會

Post navigation

國家因真實而偉大! → ← The Storm Is Coming : 520小英就職演說沒提到的遺憾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賴、卓已吃下無敵星星,藍白要扭轉,只剩倒閣一途!

近日,面對藍白造成的憲政危機,行政院拍板,不副署。也讓賴、卓兩人,吃下了行政權的無敵星星。真正可以制衡立法權濫權的行政權大絕,已經使出來了! 對藍白而言,當前能做的事情,就只剩下倒閣一途。不過,倒閣在損害自身利益下,也變成藍白不敢面對的大絕招。尤其,在經歷大罷免後的藍委,更是已精疲力盡,財力、物力耗盡,難怪先前神明籤詩就有說明,大罷免對藍營是重傷! 另一方面,白營好不容易有八席立委。怎麼願意這麼輕易就提出倒閣,讓賴清德解散國會呢?這樣要重選之下,真是令人恐懼。瞬間白營歸零!因此,縱使藍白加起來,超過57席,但至今,藍白依舊不敢提出倒閣。真是惡人無膽…… 有趣的是,本來藍白委員們,以為整個藍白黨團,都吃下了無敵星星,不再害怕任何民意的制裁。然而,此時此刻,卻發現,在強推掏空國庫的財劃法、強力綁樁的反年金改革、助理費進自己口袋的國會助理新法,甚至貪污除罪化、中配6改4、不在籍投票等等…… 行政院都可以用不副署來反制,來守護國家! 這時,藍白只剩下憲法法庭跟倒閣兩個方式。可是,憲法法庭被藍白自己的憲訴法拆掉了!真是可笑。原本以為自己是無敵星星,現在反而讓賴、卓成為無敵星星,所有的監督與制衡機制,都被藍白以民進黨側翼給廢掉,或是加高了!這不是可笑,什麼是可笑呢? 而原本,藍白還有連署罷免民進黨委員的機會。但,現在加高了連署門檻,需要檢附身份證影印本,都讓藍白自己砍斷了救濟的途徑。可以說,聰明反被聰明誤,這真是要毒死別人,反毒死自己。 事實上,當賴、卓拿回行政權的主控權,不再逆來順受地副署違憲法案時,也間接設立了台灣的防火牆,讓公道跟正義,護衛了台灣不被境外勢力的併吞。這時候,把藍白的陽謀一一攤開來,並且加強國安資訊的防護,打造護台的重要戰力,就變成不副署之後,台灣要正視的重要課題! 藍白不會停止抹黑跟叫囂,也不會停止出賣台灣。可台灣社會,卻會越來越認清,藍白在台灣做的壞事情。而這彷彿,就是老天安排好的,只是執政黨終於揭開了整個大戲的序幕!台灣這艄位在第一島鏈的航空母艦,正在由覺醒的台灣人們守護著。 所謂,當張狂到極點,正義就要顯現了!現在當之務及之事,就是好好做好台灣的民防與宣傳藍白的惡,來因應倒閣的可能,還有中國的咄咄進逼。 從賴、卓已吃下無敵星星,看藍白要扭轉,只剩倒閣一途,可以發現,真正護衛台灣的,不是張狂的嘶吼跟抹黑,而是看清現實,予以痛擊。這時候,台灣人要團結起來,剷除內賊。想必,國際盟友,都在等待台灣人歸位呢! 作者:黃宗玄

惡法亦法?當立法權開始踐踏民主底線    

近日,國民黨立委屢屢在公開場合及社群媒體上發表:「行政院不副署、不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就是獨裁。」這樣的言論。讓我們試想一個極端卻並非不可能的假設:如果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一項法案,規定全民財產充公、歸屬特定政黨所有,行政院拒絕副署、拒絕執行,難道這樣的行政權行使,仍要被貼上「獨裁」標籤嗎?若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問題就不在「副署與否」,而在於立法本身是否已經越過憲政紅線。 民主政治從來不是「票多就可以亂來」。立法權的正當性,來自充分討論、程序正義與對憲政秩序的尊重。然而,近期藍白兩黨在立法院的作為,卻屢屢跳過實質審查,動輒逕付二讀、三讀,將國會變成表決機器。這樣的立法模式,不是效率,而是對民主的踐踏。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些法案並非彼此孤立,而是一種「溫水煮青蛙」式的累積。今天削弱監督、明天限縮行政、後天掏空國安,等到民眾真正感受到生命財產、自由權利遭受衝擊時,往往已經來不及了。民主不是在一夕之間崩壞,而是在一次次「反正與我無關」的縱容中被慢慢拆解。 有人質疑,行政院拒絕副署是否構成專斷?但別忘了,憲政體制早已設計出民主解方,也就是倒閣。若立法院真認為行政院失職,完全可以依照制度發動不信任案,交由人民最終裁決。制度存在卻不用,反而把所有責任推給行政院,這才是政治卸責。 真正令人不安的,並非單一政黨的政治攻防,而是有人正有計畫地削弱台灣的治理能力與自我防衛實力。任何國家若沒有制度韌性與國家實力,就只是在等待被侵略。而當國會成為破壞實力的起點,受害的從來不只是某個政黨,而是全體人民。這不是在「教訓民進黨」,而是在傷害整個台灣社會。繼續縱容的結果,最終只會由全民共同承擔。 作者:林政武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Leaving aside, for the moment, the near- and long-term internal and external causes of the current constitutional predic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 it must be said that—looking […]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由於中研院院長廖俊智的任期將於明年屆滿,新任院長人選成為外界討論焦點。在此同時,有個別的中研院士發聲表示,中研院本身的存廢問題值得討論,因為這類直屬中央政府的研究機構,是不合時宜的時代產物,如今只剩俄國、中國等國才有類似單位,例如美國國家科學院是「虛級化」的單位,主要保留作為榮譽職的院士。 身為大學教授的這位院士認為,中研院本身的資源充沛,還與各大學爭取國科會經費,競爭起點並不公平。學界會出現廢除中研院的聲音並不意外,實際上這與長期以來中研院和各頂尖大學微妙的競合關係有關。 以台灣兩千三百餘萬人的量體,培育出一個全球頂尖的學術研究機構(中研院)並不容易,有其特殊的歷史因素。一部分原因確實受惠於早年的大中國主義,包括一群1949年從中國大陸遷台的優秀學者,以及在戰後的院務發展,有正當性向中央政府爭取預算支持中研院這塊招牌。在天時、地利、人和的各種條件配合之下,例如1994年李遠哲挾諾貝爾獎的光環接任中研院長,將中研院帶領到一個新階段。 如果要將中研院廢除或虛級化很容易,可是要建立與中研院同樣高度的國際學術聲望,對現在的台灣來說,越來越困難。因為現在國內的頂尖大學,可說都是「教育部大學」,受限於少子化的浪潮,以及教育部的嚴格管制措施,包括調漲學費不易等,很難有突破性的發展,往往陷入各大學一起平庸的困境。中研院則不然,因為有數十年累積的學術基礎,也沒有教育部的管制措施與少子化的招生壓力,更具發展頂尖研究的實力。 我們在台灣容易當局者迷,實際上對外國學界而言,中研院的招牌遠比台成清交等頂大更具吸引力,包括邀請國際級大師來台訪學,或者建立學術合作關係等。台灣學界要做的,應該是透過中研院的光環,引進國際一流的學術資源進入台灣,再分配給各大學雨露均霑;例如由中研院出面邀請諾貝爾獎得主來台訪學,再到其他大學進行講座活動。 外界看中研院常有霧裡看花之感,中研院雖然隸屬於總統府之下,但在學術與政治保持距離的社會共識,以數十年時間建立的學術社群,因此建立起國際知名的學術聲望,這些都是國內其他頂尖大學無法企及的優勢,也才是中研院真正珍貴的內在價值。   作者:尚智  

Recent Posts

賴、卓已吃下無敵星星,藍白要扭轉,只剩倒閣一途!

賴、卓已吃下無敵星星,藍白要扭轉,只剩倒閣一途!

近日,面對藍白造成的憲政危機,行政院拍板,不副署。也讓賴、卓兩人,吃下了行政權的無敵星星。真正可以制衡立法權濫權的行政權大絕,已經使出來了! 對藍白而言,當前能做的事情,就只剩下倒閣一途。不過,倒閣在損害自身利益下,也變成藍白不敢面對的大絕招。尤其,在經歷大罷免後的藍委,更是已精疲力盡,財力、物力耗盡,難怪先前神明籤詩就有說明,大罷免對藍營是重傷! [...]

More Info
惡法亦法?當立法權開始踐踏民主底線    

惡法亦法?當立法權開始踐踏民主底線    

近日,國民黨立委屢屢在公開場合及社群媒體上發表:「行政院不副署、不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就是獨裁。」這樣的言論。讓我們試想一個極端卻並非不可能的假設:如果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一項法案,規定全民財產充公、歸屬特定政黨所有,行政院拒絕副署、拒絕執行,難道這樣的行政權行使,仍要被貼上「獨裁」標籤嗎?若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問題就不在「副署與否」,而在於立法本身是否已經越過憲政紅線。 [...]

More Info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Leaving aside, for the moment, the near- and long-term internal and external causes of the current constitutional predic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 it must be said that—looking [...]

More Info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由於中研院院長廖俊智的任期將於明年屆滿,新任院長人選成為外界討論焦點。在此同時,有個別的中研院士發聲表示,中研院本身的存廢問題值得討論,因為這類直屬中央政府的研究機構,是不合時宜的時代產物,如今只剩俄國、中國等國才有類似單位,例如美國國家科學院是「虛級化」的單位,主要保留作為榮譽職的院士。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