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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斷交 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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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不論是哪種援助方式,除了指定台灣廠商作為執行方外,也應在契約中明確附帶條件與斷交時賠償條款,以「股權持份」、實物擔保抵押等等作為方法。

5月1日,多明尼加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不到一個月,布吉納法索也宣布斷交,這是20年來首度單月內兩個邦交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值得重視。綜觀外交部針對兩個斷交事件發布的新聞稿和記者會,清一色歸咎於中國因素,儘管中國的確是我國對外邦交關係中持續不斷的唯一威脅,但中國因素與外交部是否盡責卻沒有直接關係。

繼多明尼加之後,布吉納法索也與我國斷交。 圖片來源:華視
繼多明尼加之後,布吉納法索也與我國斷交。 圖片來源:華視

回顧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5月28日會議,由於布吉納法索宣布斷交前幾個小時,蔡英文總統與陳菊秘書長在網路直播義賣荔枝,引起立法委員江啟臣質詢外交部吳釗燮部長若外交部有提前掌握消息,當日是否告知蔡英文總統相關情資,吳部長雖正面回應,但卻忘記具體時間。另外,媒體也報導正在瑞士日內瓦參與WHA會議的布吉納法索官員,原定於會議中替台灣發言,以及和衛服部陳時中部長的會談都雙雙放鳥,不過外交部與衛服部,甚至駐外使館,似乎也完全狀況外。

其實不單是布吉納法索,包含先前斷交的多明尼加、巴拿馬都有類似狀況,在在讓人懷疑我國國安、外交體系是否全面失靈,反正出事只要全數推給中國就可將責任撇得一乾二淨。

接連斷交後,民意不滿情緒漸漸高漲;首先,本文不認同部份民眾反對台灣援助邦交國的立場,畢竟台灣之所以會有今天的發展,過去也相當受惠於美國、日本與其他國際組織提供ODA,然而如今台灣在提供他國發展協助時,不論是金額大小或佔GNI比例,皆遠遠不如國際間主要國家,甚至連許多曾為鐵幕的國家都遠高於台灣,顯示還有很大進步空間。

不過,就算筆者贊成台灣提高對外援助比例,也不代表是毫無條件,畢竟過去有太多邦交國「拿了就跑」的前例。舉例而言,去年底審查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立委們曾在援贈多明尼加悍馬車等軍品約7000萬元經費歸墊狀況展開熱烈討論,外交部與國防部也無法對這筆預算達成共識,最後在羅秉成政務委員協調下,這筆7000萬決定比照過去慣例全數歸墊外交部。但是就在援贈儀式一個多月後,多明尼加宣布斷交,血淋淋的例子一再發生,外交部卻仍然我行我素,一付事不關己,令人遺憾。

立法委員蔡適應曾在5月28日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外交部時提到相關立場,但部長與業管單位表示過去台灣對外援助都沒有附帶條件,也沒有賠償條款,並高舉信賴原則的大旗。不過過去正因為外交部如此草率辦事,使得我國往往付出相當的真心與資源援助對方,仍在斷交後毫無主張立場。

筆者認為,未來不論是哪種援助方式,除了指定台灣廠商作為執行方外,也應在契約中明確附帶條件與斷交時賠償條款,以「股權持份」、實物擔保抵押等等作為方法。否則台灣的援助就是在幫中國省錢。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條款不應是賠償條款,畢竟立法委員黃國昌曾質詢外交部,關於我國在中非共和國與剛果上即便取得2億1132萬美金的勝訴判決,卻無從執行,最後淪為兩張沒有意義的債權憑證。此外,幾內亞比索的狀況更誇張,4919萬美金台灣居然在去年自願撤回訴訟,各方到底私下達成什麼樣的和解條件?背後有沒有私相授受?若外交部不說明清楚,不免啟人疑竇。

除了援助計畫中附加相關條款外,除非國安、外交系統對消息掌握完全失靈,否則當邦交國屢次提出不合理的勒索、大玩兩面手法,甚至已經走向與中國建交途徑時,我國應予以主動斷絕外交關係,避免讓邦交國羞辱台灣,或是讓中國取得議題主導權。

其實我國的邦交國中,都不是跟台灣建立邦交,而是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ROC政府,到頭來仍陷於到底是誰代表中國的ROC政府及PRC政府之爭。但ROC政府屬於流亡地位,現在對國際社會繼續死守中華民國憲法、高談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大中國思想不僅不切實際,更荒謬可笑。

就法理上,中國挖走我國邦交國,並沒有特別意義,只是在政治上可以給台北當局帶來衝擊,中國未來勢必會繼續爭奪邦交國,但出發點是站在過去PRC及ROC的代表權之爭,而不是兩個國家競爭國際空間;也因此,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數字不可能歸零,因為一旦歸零,政治上將讓台北當局擺脫了自稱中國合法政府的枷鎖,並非中國所樂見。若台灣可以走出邦交國數字的邏輯框架,主動斷交對我國而言絕對是利大於弊。

作者 / 王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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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王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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