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的老師,教不出守法的好公民。
音樂課不上音樂考數學?沒錯,這就是從古至今台灣校園常見的荒謬奇景。對這群「教育者」來說,比「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還更帶壞學生的,是「說謊造假,然後習以為常地一錯再錯」的駭人思維。
「知法犯法的老師,教不出守法的好公民。」王議員苦嘆又憤怒。
長期關心教育與校園人權的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近日在臉書貼出一張照片引發網友熱議與媒體報導:某學校黑板上的注意事項寫著斗大的字「明音樂課考數1-2」。相信這樣熟悉卻荒謬的情況對許多當過學生的人一定不陌生,時至今日仍氾濫於校園。
一段短短的文字卻充滿莫大的諷刺,這就是從古至今台灣教育體制的弊病:升學至上!為了考試、為了升學,像音樂課這種「大考不會考的東西」就隨便敷衍甚至「搓掉」,將一切通通讓位給國英數這類升學考科來強佔。
然而,音樂課不就該上音樂嗎?是啊,可是升學比較重要,所以任何科門遇到就得轉彎,「適性揚才」嘛,「多元課程」嘛,都只是說好聽的而已!反正那些尸位素餐的教育高層只會看學校給的課表不是親自去教育的第一現場詳查,就算有所謂的「校務評鑑」也只是早就套好招的老把戲,校方給教育部高官看的是虛假的「模範」,絕對不會是醜陋的「真實」!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是對這群「教育者」內心思維的最佳寫照,但真正可惡的是,他們帶給學生最壞的身教:說謊造假然後習以為常地一錯再錯!老師帶頭走偏門,如何期待學生未來走正道?
分享一下個人當家教聽到的故事:我的一位學生跟我說她表姊念的一所私校在法定的高二上學期之一半就已經把學測範圍(高一上學期到高二下學期)的課程通通上玩了!我好奇地問:高中課那麼多,就算用「飆」的也不可能如此快啊,這是怎麼辦到的?喔,原來是拿(校方「委婉」地稱「借」)體育課、美術課、家政課去上啊!
一張圖,就徹底揭露了教育現場的醜陋面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