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亦可比照現職人員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不僅於法無據,更造成政府財政負擔。
軍公教人員子女的教育補助費,最高的是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每學期補助35800元(公立大學13600元);其次是私立五專後二年,有28000元;第三名是私立高職,有18900元。
也就是說,以四年制私立大學來說,一個軍公教子女,政府就補助286400元,幾乎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一年的薪水,並不算少。以2017年度預算來看,銓敘部統籌編列1億4,170萬4千元 、退輔會編列8億0,042萬元、教育部編列9,100萬元,合計10億3,312萬4千元。
並且退休人員亦可比照現職人員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不僅於法無據,更造成政府財政負擔。
軍公教子女獲得的教育補助,與中低收入戶相去無幾。中低收入戶子女能獲得學費6/10的減免,以此一比例來推估,私立大學一學期學雜費約五萬元,中低收入戶獲得補助30,000元,竟然比軍公教子女的35,800元還要少!顯見此一補助款制度,有檢討的必要。
就算不廢止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至少也應該比照其他國民的學費減免資格判定方法,放入排富條款(例如家戶年收140萬元以上,不得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沒有道理一視同仁的補助,所有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費用。
補助的意義是幫忙補上差額,減輕負擔,使弱勢國民同樣能享受國家的基礎建設。所以國家給低收入戶子女全額學雜費減免,給中低收入戶子女部分減免,給一般家庭助學貸款,至於經濟狀況優渥的家庭則不需要被補助。
軍公教也應該比照辦理,設下家庭年收入等評估補貼的門檻,高所得、高資產的軍公教家庭,應該排除在外,或減少補助款金額。讓相對優勢者多得的補助政策,是不符合分配正義原則的補助政策,是到了正視並修改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