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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其他目的而執行刑罰並不是正義 - 新公民議會
正義的實現是在於行為人獲得應有的懲罰,也就是他僅僅為他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但是如果施加刑罰的國家並不是如此想的話,這時行為人可能只是成了政治操作的工具、成了操弄輿論的開關,他所受的刑罰,其目的就不是他所應得的,他所應得的只是以他的行為為目的的刑罰執行,而不是作為工具。 馬政府執政八年至今槍決了多名死囚,且時機經常為國內發生重大政治爭論、承受社會壓力或輿論喧囂沸騰之時,但輿論卻長期只聚焦於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