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月十六日小英總統的壓倒性勝利,這些法官應該依舊違背道德良知,漠視李全教買票的事實,宣判其無罪。
如果您熱愛民主,一定無法忘懷李全教議長買票破壞台南民主的恥辱;如果您捍衛榮譽,一定無法釋懷畢業學生們領到議長獎獎狀時那張張尷尬無奈的臉龐;如果您堅信是非,一定無法接受議長買票案中那一大串豬仔議員獲得不起訴處分,現在仍坐擁議員身分,恣意揮霍其議員權力的囂張臉孔;如果您相信司法,絕對無法接受司法受到政治或權勢的操控,司法成了政治表態輸誠的工具或是淪為有錢人的守門員。
當台南地方法院在延宕一年多後,一審宣判李全教議員選舉當選無效,這個遲來的正義對於長期關注李全教議員選區賄選、議長買票的筆者而言,心中沒有一絲喜悅,反而對司法有著更多的鄙夷。
根據選罷法規定,議員當選無效之訴是二審終結案件,且一、二審都應在半年內審結,最遲一年內就會判決定讞。但是2014年九合一大選落幕至今,這一年多的時間裡,李全教先是頻頻不斷干擾訴訟,法院也非常有默契地配合演出,爾後當其競選總幹事、椿腳及收賄的里長、里民在去年八月被判決有罪後,原偵辦檢察長、襄閲主任檢察官、承辦主任檢察官、承辦檢察官四人竟然『神奇』地被全數調離台南地檢署,接手的法官改判不起訴處分。所幸台南高分檢將此案發回續查,否則這些銜命買票的樁腳就會以無罪了結,李全教便可全身而退。
當這個早該一二審定讞的議員當選無效官司在去年底偵查終結,刻意地訂於一月二十一日、總統大選結束後宣判一審結果時,台灣人民應大聲譴責司法服務政治的醜陋。是不是一月十六日總統立委的大選結果震懾了這些法官,加上要對新政府表態輸誠,所以終於正視李全教違法亂紀的買票行為?是不是一月十六日人民選票的強大威力讓司法不敢違逆這股民主浪潮,讓這些法官決定背棄國民黨的政治操控?如果不是一月十六日小英總統的壓倒性勝利,這些法官應該依舊違背道德良知,漠視李全教買票的事實,宣判其無罪。
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一審有罪,二審又是一條漫長等待的道路。司法正義早就去年十一月初台南地檢署將議長賄選案以『查無具體證據』不起訴簽結後就被破壞殆盡。一場議長買票案,藍小綠大的議員人數差距,李全教何德何能神奇扭轉,當上議長。一干買票賣票的豬仔議員得不到司法制裁,司法公信力早已蕩然無存!
查.普雷德說過,法官手中的司法自由權就好比暴君的法律,它的標準無人知道。阿納卡西斯也說過,法律就像蜘蛛網,只捕捉入網中的小者,但遇到富者和強者時,就只好聽任其把網子扯得粉碎。這就是台灣司法赤裸裸的現實寫照,所以司法改革成為人民的殷殷期待,成了英派執政後刻不容緩的優先議題!評鑑恐龍法官,汰除為政治服務的法官,讓司法成為捍衛正義的忠實守護者。
作者 / 林柏寬(教師、時事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