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八仙樂園發生派對塵爆事件後,勞動官員調查發現,即使是營利性質,主辦業者為控制人力成本,雇用不領薪資的志工取代工讀生。
其實文字工作界已有類似情形。因為不少讀者面對資訊科技發展、薪資偏低,改讀不用錢的網路文章,或到圖書館看報紙,影響營利性質的圖文媒體營收,加上部分作者希望作品順利發表,不在乎稿費,決定不給稿費。
筆者可理解媒體為求生存而不給稿費,但對從事文字工作者的人來說,投稿沒稿費,更難補足製作作品投入的成本,減輕親友懷疑興趣變職業的壓力,哪有多餘心力製作好作品?
所以筆者建議圖文媒體,參考不向觀眾收錢的電視台,及影音網站經營模式,在投稿版面、作品附上廣告,也可冠上贊助者名稱,或舉辦廣告文徵稿。
再依作品點閱率分紅,讓文字工作者跟媒體成為命運共同體,願意宣傳投稿的作品,增加媒體知名度、廣告點閱率,從中拿較高稿費,繼續製作好作品。
作者 / 居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