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一旦做出不處分的決定,無異是認同賴清德掃除黑金,守護民主的價值;但倘若採用最激進的『撤職』手段,無異是向人民宣示台灣的司法與黑金李全教站在一起,勢必掀起滔天民怨。
台南市長賴清德因為拒進黑金議長李全教主持的議會,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公懲會議處,公懲會最終認定賴清德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決議記申誡乙次,但是對於賴市長的職權、薪資都不會造成影響。看在筆者眼中,這個公懲會很聰明,懂得觀察政治風向,相較之下,法院就顯得顢頇愚笨許多,對抗民意,違背公理正義。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處分共有六種,最重撤職、其次為休職、降級、減俸、記過與申誡。那『申誡』對於公務員來說,有何影響呢?由於公務員的功過可以相抵,光是記過或記申誡其實都不會影響當年度的薪水,只要賴市長在今年度可以記嘉獎乙次以上,這支申誡就無關痛癢,『申誡』背後所代表的政治意涵遠甚於實質懲處的意涵。
試問,賴市長貴為直轄市長,管轄業務眾多,一支嘉獎何難之有?這就跟筆者在教育界服務一樣,擔任選務工作,除了當天可以有選務津貼、半年內可以補放假一天之外,還可以記嘉獎兩次或小功乙次不等;導師班級整學期整潔、秩序表現良好,老師也可以記嘉獎乙次;甚至在這公開觀課的教育潮流下,老師只要願意教學演示一堂課,讓其他老師觀摩,也可以記嘉獎乙次。
筆者認為公懲會聰明的地方在於,監察院作賤自己,寧為政治打手,公懲會一旦做出不處分的決定,無異是認同賴清德掃除黑金,守護民主的價值;但倘若採用最激進的『撤職』手段,無異是向人民宣示台灣的司法與黑金李全教站在一起,勢必掀起滔天民怨。為了向執政的馬政府有所交代,同時向未來可能執政的民進黨輸誠,只好做出這個不痛不癢的申誡處分。
相較之下,法院就顯得顢頇愚笨許多。台南地方法院一再容忍、漠視李全教拖延司法審理的伎倆,議員當選無效官司本應在議員就職後六個月內一審宣判完畢的條文形同虛設。如今進度延宕,審判遙遙無期,我們可以預見司法審判的放水護航恐怕會讓這位黑金議長如願當完四年任期。
根據民國103年中正大學的民調顯示,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不信任度分別為81%與76%,這般誇張的高度不信任遠遠超過檯面上任何一位政治人物的不信任度。司法還敢夸言他們是『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嗎?台灣的司法在民眾心中比阿媽的裹腳布還不如,骯髒污穢,屢屢遭受政治黑手操縱的質疑。
司法淪喪至此,你我小老百姓真的只能乖乖臣服於這專為權勢者服務的司法嗎?所幸,議員一年內不得罷免的護身符即將失效,接下來就是台南市民的事了!筆者『期盼』賴市長公開宣示將於今年十二月,議員任期滿一年之際,全面推動罷免李全教與相關的豬仔議員。讓台南市民再次用手中的選票唾棄黑金買票、收錢賣票的豬仔議員,讓直接民意襯托出司法的顢頇與無能。
作者簡介:
秦靖
(自我期許一個知識分子的堅持與良知,勇於對社會不公不易的現象抒發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