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近期一筆高達 5.9 億元的炸藥採購案,竟由一家室內裝修公司得標,引發社會譁然。該公司不僅登記地址位於旅館,媒體致電更是一問三不知,加深外界對其為「紙上公司」的疑慮。尤有甚者,該公司資本額與標案金額顯不相當,雖法規僅規定巨額採購「得」視情形載明特定資格,但國防部未以此設門檻,恰巧給了廠商投標空間。
套句電影《賭俠》經典台詞:「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採購案背後「水很深」,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否則坊間怎會流傳「對民眾法律千萬條,對廠商要用沒半條。政府採購法常保留「彈性」空間,遇到爭議案時彈性似乎會更大。若國防部自始未載明資格限制,依目前形式審查雖似合法,但後續廠商提出的進出口、來源證明查核不易。尤其,國防部過去防彈衣才被廠商以偽造產地證明詐騙,如今仍未學到教訓。
《賭俠》電影下一句台詞「但是沒有用,桌子底下有一個按鈕,只要一踩那個按鈕,骰子就會轉動。」每年政府採購案多如牛毛,然採購法規不嚴、刑責過輕。廠商違法被抓的機率微乎其微;縱使被抓,刑罰也無關痛癢。公司改名換姓、另起爐灶,甚至原址重開便能再次得標。國防部近年此類案件層出不窮,連立委關切的案子尚且如此,遑論無人監督的標案?不怪民眾對政府信心低落。
更令人憂心的是,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員會日前公布的採購法修正草案,竟擬取消「三家合格廠商才能開標」的限制。其理由稱,為避免市場僅有一兩家廠商導致流標。卻閉口不談「三家投標」機制的初衷是透過競爭為國庫省錢。一旦取消,不只減少比價機制、增加國庫負擔,未來無須費心圍標,只要私下喬好,一家也能輕易得標。
此外,修法草案還擬放寬停權規定,新增「廠商免責條款」。工程會認為過去「單一員工犯錯,全公司受罰」過於嚴苛。然而,試問有多少員工會「主動」替公司犯法圍標?投標所需之印鑑證明、信用紀錄,是一般員工所能提供?實務上,所謂的「涉案員工」往往是實際操盤手,而名義負責人不過是配偶或親友充當的人頭。
回到電影《賭俠》的那句台詞,當桌子底下的按鈕可以操控勝負,這場賭局就不再有公平可言。如今政府一手主導採購案的「彈性」,另一手又透過修法移除防弊機制、放寬停權規定,無異於公然宣告「莊家作弊合法化」。當投標門檻被刪除、圍標形同除罪,國庫必將成為不肖廠商的提款機。
作者:陳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