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攸關調整罷免門檻的選罷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小藍」民眾黨以「反對沒收民權,杜絕幽靈連署」為由,主張連署門檻加嚴,但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
首先,世界各民主國家的罷免制度主要著重於啟動門檻(連署人數)、投票率門檻與同意票比例,從來沒有直接與原先當選票數做比較的「先例」。以台灣為例,罷免案達到啟動門檻後,只要投票人數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有效同意票數需大於不同意票數,罷免案即成立。
國民黨獨步全世界、全宇宙提出「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看來國民黨也知道這九個月胡搞瞎搞的立法作為惹得天怒人怨,立委個個膽戰心驚。
同為幫兇,身為「傅隨組織」、「小藍」的民眾黨就「假掰」許多,搬出自家做的民調,說著近六成四的民眾「同意」罷免連署程序應附上身分證影本,主張連署門檻加嚴,但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民眾黨口中說著「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但「連署門檻加嚴」的實際上作為就是沒收人民的罷免權。
民眾黨做的民調總是很負責任地「失真」,也會自動針對年齡、教育程度採用多重反覆加權,也就出現總統民調三足鼎立,結果卻是僅拿到26.5%得票率的「老三結果」。筆者試問,近六成四的民眾「同意」罷免連署程序應附上身分證影本,這數字你我相信嗎?你我在日常生活中辦張會員卡或信用卡時,若是遇到要影印身分證的規定時,你我一定考慮再三,還要在身分證影本加註「僅作為申請○○銀行○○信用卡或會員卡使用,不得轉為其他用途」的文字。
連署附上身分證影本的「嚴謹」程序就是一種「話術」,實質就是提高罷免門檻,因為你我小市民一定會擔憂個資外洩、被用於政治報復,進而造成行使罷免權的寒蟬效應。
民眾黨究竟認為台灣過去幾次罷免權的行使不夠嚴謹,有造假之虞,導致誣陷忠良。是時代力量黃國昌立委在2017年12月16日的「罷昌案」?還是2020年高雄市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案?
最後,國民黨區域立委諸公可要想清楚,這九個月帶頭胡搞瞎搞立法的人物,無論「違憲新三寶」翁曉玲、吳宗憲、黃國昌,或是民眾黨其他立委,他們全部都是「不分區立委」,完全沒有罷免投票成案的壓力。國民黨區域立委諸公真的要淪為舉手部隊,幫忙背書,卻招致罷免民意的反撲,承擔苦果嗎?
作者:秦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