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可以當作搖錢樹嗎?你我若根據某法律學大學者的說法,只要搖下的錢,是「斗內」或「捐獻」給政黨,不是給某特殊政治人物,就可以迴避「選罷法」的約束?
那麼你我一堆「不學無術」的選民們,當然不敢和法律大學者爭論,因為他會說:你們最好多讀書,把法律學的「基本概念」搞清楚,才來和我爭辯!
哇!這可需要「基本概念」耶!就像學習物理學,你我的「基本概念」不通,怎麼能探究自然世界和宇宙的奧祕?所以要聽法律學家的話,以聖人之言為言,亦步亦趨,才會知道複雜政治背後法律條文的奧妙之處。
你我市井之徒,大概也聽說過:中華民國法律百百種,你我到底要選哪一款?現在更要看某位法律大學者怎麼說?其人一說,信者蜂湧而上,網路聲量如打雷公,只有此家擁有「正義」,別無它號!—- 看來法律根本沒有「本體」,只有解釋權和「認知作戰」。誰能吹大風,誰就是法律的「沙皇」!
許多人會不同意:法律怎麼會沒有哲學「本體」?我們不是一向都說「主權在民」嗎?如果你我真的有主權,擁有「本體」,怎麽可以容忍某些人說甚麽就是甚麼?看來孫中山先生有「先見之明」,所以他主張「創制」、「複決」權。不論「法律大師」怎麼說?人民說了才算!人民才是「法律沙皇」的主子!
只可惜可以有「創制」、「複決」權的「國民大會」已經不在憲政體系內,所以甚麼「主權在民」,都要看「法律沙皇」的黨羽和徒眾有多龐大?以及小草們是否自亁於被人視作搖錢樹,搖啊搖啊,數百元台幣就以為就可求仁而得仁,是否助紂為虐,當然不以為意,不在話下!
所以這種直播的「斗內」金錢術,數分鐘內120萬,政客們人人艶羨,見習者眾,一定會有如雨後春筍,冒出頭來。小草們請多存點小額零頭,求之者眾,可不要隨意花費到「夜夜秀」:人家「法律沙皇」不止需要年輕力壯的轎夫,也需要您們無私的贊助,他們的「認知作戰」更需要你們的奮勇「殺歒」和當「炮灰」!
作者: 東林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