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美國不在籍投票的事情,現在大家講的莫衷一是,猶如瞎子摸象,我覺得有必要說明一下,大家不要光撿自己想講的講,這個誤導太大了。
首先表明美國是各州有各州的選舉辦公室,所以簡單講各州的規定不一定一樣,這也是後來川普跟拜登選舉後,川普不認輸提起很多不在籍投票的質疑的原因所在,也是造成後來國會被佔領的悲劇發生的原因,不可不慎。
我後面會附上AIT給美國公民的指引,其實還算蠻清楚,但是有一點點的複雜,也要有一點資訊的能力。有立委指稱說在大陸的美國人到咖啡廳去登記就可以了,我想所指的應該是指使用網路咖啡廳的電腦。事實上也不用去網路咖啡廳,只要家裡有電腦,有手機,有iPad都可以在家裡自己登記,所以所謂的在咖啡廳登記這個敘述並不完全正確,重點在“登記”兩個字,大部分的州政府都允許電子網路登記,以取得投票的資格。這個要在投票日之前一段時間就必須登記完成,以便有作業的時間。登記完成之後,就會收到或者是用電子傳輸的或者是電郵傳輸的一堆文件包括選票,這個時候登記的選民就可以把這些文件跟選票用印表機印出來,並填寫所有的文件,這些文件必須完全正確填寫並簽字才能夠簽選選票。川普跟拜登的爭議當中,有部分也是針對這些簽字的格式或者是文件的內容的正確性提出質疑,這些文件簽完以後包括選票及簽署文件,就要放進各州選舉辦公室規定的信封裡面,或者是拿到美國的大使館或者是領事館,由美國的領事單位幫忙集中寄回美國,而且由於這個信封上面會貼有美國國內郵資的回郵信封,所以就會拿去郵局分寄到各州不同的選舉辦公室辦理開票事宜。當然,有人因為離大使館或領事館距離太遠,所以也可以自己用快遞郵件或者是郵件將信封寄回這些選舉辦公室。這裡的問題就是,如果是親自拿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代為郵寄回美國,當然就沒有問題,如果是自己用快遞或者是郵件寄回美國,信封上就明白的寫著是到各州的選舉辦公室,所以中國的郵局或者是快遞代理商就會很明確地知道這裡面是選票,這時候這些選票的內容是否會被檢查以後再寄出去,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還有,這些郵件到時候會不會發生投遞問題或者是有被故意遲延,如果拖到美國規定的郵寄時間以後才到達,這個選票就無效了。所以一般都會選擇拿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或者是寄到美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集中處理,比較確保會在時間之內送達。川普跟拜登第一次選舉的爭議中就有很多就是郵件送達的時間的認定的問題,這個不可以不謹慎處理。因為還有一些很奇怪的例子,就是寄出選票之後,結果寄選票的人還自己回去要現場投票,這個就考驗個選舉辦公室查證的功力了,這個部分也引起了許多紛爭。
台灣的問題在於,台灣在中國並沒有所謂的大使或領事館領事單位,連合法的辦事處也沒有,所以所有的選民只能夠用自行郵寄的方式寄回選票,只要信封上面寫著寄到台灣的各地的選務機關,中國的郵局就會馬上知道這個是選票,所以會不會用各種方式來檢查這些選票的內容,就是一個很大的風險了。當然有人會辯論說信封把它封的死死的就不容易看到內容,這個就是沒有當過兵的壞處,當過兵的就知道,軍中的信件只有想看跟不想看,沒有看不到內容的,方法多得很。我們的憲法規定的是秘密投票,在沒有想出來可以完全秘密的通訊投票的方法之前,特別是在一些對我們的選票有特別的興趣的地方做通訊投票,可能要想清楚要怎麼才能夠辦到秘密投票的憲法要求。我們目前的公開唱票的開票方法,連美國一些來台觀摩人士都認為是非常公平的做法,也避免紛爭,各黨各派都可以派監票人員現場監看,這個才可以保證沒有紛爭。通訊投票要如何保障除了秘密投票以外的公平性、且具可監督性,這個需要考慮。連美國都產生過佔領國會的選票爭議事件這種嚴重的爭議事件,個人覺得應該要審慎的考慮才對,否則就是造成社會混亂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