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東興國中一名國中生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中,以「帝皇條款」為主題,奪得漫畫類「特優」。全國學生美展算是學生美術類的「金馬獎」,國中生拿到特優獎可以保送高中美術班,高中生拿到特優獎可以經由特殊選才管道,直接保送錄取大學美術系。
漫畫或設計類的美術比賽著重在「創意」,如何用獨特的觀點,細緻或詼諧的筆觸,讓大家一看到作品就能心領神會或心有戚戚焉,成為評審青睞的最大關鍵。東興國中這位學生的作品能拿到漫畫類「特優」,絕非僥倖,更是一個成功的作品,該給予這位學生滿滿的肯定與恭喜。

網紅Cheap很有意見,發文痛斥該作品極盡醜化台灣的行人,卻能得到全國美術類獎項,出征學生、指導老師及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甚至要求追回獎項。頓時,筆者困惑了,網紅有聲量就能頤指氣使,以為自己都是對的嗎?
東興國中校方雖做了說明,解釋該生作品的創作動機在於臺灣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立法保護行人安全行走的權利後,社會你我仍應彼此尊重,行人過馬路仍應快速通過,而不能和皇帝一樣霸道行走。但更讓筆者遺憾的是,校方解釋一番之後,竟不是強力捍衛自己學生的榮耀,而是卑微地撤下祝賀,等到幾天後看到輿論支持的風向才又重新貼上祝賀文,這樣的舉動無疑傷害了孩子,更將教育當作卑微的服務業。
學校長久以來,受到教育局叮囑不能出事的壓力,受到家長動不動就投訴的壓力,常常用息事寧人的作為試圖平息風波,要不然恐有寫不完的報告和開不完的檢討會。教育人員的膝蓋如此軟弱,無法當孩子的靠山來捍衛藝術創作權,學校選擇撤下祝賀只求度過新聞風暴,也難怪連網紅都能如此囂張,社會是非對錯一再被顛倒。
台灣是個多元自由的民主社會,本來就有贊成與反對的聲音,每個人都有詮釋議題的權利和觀點。言論自由不是只能你自己有,別人不能有。百萬網紅憑藉著自家自媒體的影響力,用偏狹的觀點對該作品進行激烈批評、要求撤獎,這樣才是「不當霸凌」學生與學校的作為。桃園市教育局不出來強力捍衛學生的尊嚴嗎?教育人本團體不出來調查網紅Cheap的霸凌行為,要求道歉嗎?
作者:宜和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