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 旅遊新聞近日報導,稱台灣雖以美食和熱情好客聞名,但道路交通卻宛如「行人地獄」,光是2021年就有2962人死於交通意外,約為英國的5倍、日本的6倍。同時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日本等國政府,也在來台旅遊須知中提到台灣的交通問題。如美國說「行人在穿越台灣馬路時要特別小心,因為很多駕駛不懂得尊重行人路權。」日本說「台灣駕駛的禮儀遠不如日本,不懂得遵守行人優先的道理。行人即使綠燈過馬路時,仍要注意汽車或摩托車可能會突然衝出來。」英澳加說法也大致相同。
這些稱台灣道路交通宛如「行人地獄」的報導及說明,絕非過甚其辭。我個人在美國開車近十八年,和一般美國人一樣,始終恪守交通規則,並且遇到行人違法穿越馬路,也要停車讓對方先過。直到1994年初回台定居,我才覺得台灣道路交通相當紊亂,習慣在美國開車的人根本無法適應。所以我連買車及開車都不想,出門旅行情願坐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平常穿越斑馬線時也很少看到汽機車禮讓行人先過,更多的反而是搶在行人之前快速轉彎。其中最嚴重的是我剛回台定居頭幾年,常受邀至東部及中南部鄉間旅遊,看到路上許多汽機車飛速奔馳、不顧紅綠燈,行人若不小心行走路邊及穿越馬路,就有可能發生凶險。
而電視新聞及某些開車朋友或司機也告訴我們「頭過身就過」,意思是開車硬行挿入隔壁或對面車道,只要車頭順利挿入,對方車輛就不得不讓你車身跟著挿入。問題是,若對方車輛來不及看到硬行插入者,即可能不幸碰撞,我的一個朋友就因「頭過身未過」而被撞傷車身。我還聽說這種意外經常發生、看到不少路邊車輛外表傷痕累累。
由於台灣這種交通亂象,我的專欄文章曾多次批評,其中批評最多的是酒駕肇事,文中提到「台灣酒駕之多及害人之慘,足可列入世界紀錄。直到2020年修法增加酒駕刑罰,屢犯不改的酒駕撞人在新法出爐後才一時驟減。」但事後證明,酒駕肇事並沒有大幅改善,如今年二月媒體就報導:根據交通部道安會統計,去年洒駕殺人數高達318人,不僅較前年增加29人,也是近四年來新高。為了嚇阻酒駕,立法院今年1月再三讀修正刑法、道交條例等,加重酒駕處罰規定。
為了改善交通亂象,我的專欄文章還常引用他人良好觀點。如我2019年就引用張世賢前一年的媒體投書,說「交通部最近一次道安會報,顯示過去四年中,每年因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都超過基隆巿人口37.2萬人,最高達41.5萬,令人怵目驚心!」「一國車禍的多寡絕對與其國民素質有關⋯⋯。期待我們政府從立法和教育雙管齊下,提升國民素質,逐年降低車禍對國家造成的損害。」
值得慶幸的是,前述的二月媒體報導繼續談到:近來亦常出現行人綠燈過斑馬線時,遭在路口搶快駕駛撞傷的事件。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並強化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的罰鍰,將由現行新台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
更令人鼓舞的是,十二月九日媒體又報導台北市警局交大表示,將加強取締易肇事違規項目,包含違反號誌管制如闖紅燈、未依號誌指示左右轉及不停車讓行人等,「呼籲駕車者行經路口時,應遵守號誌管制、減速慢行、確實禮讓行人。」這些呼籲及管制若能在全國各地認真執行,台灣交通就不會再成為「行人地獄」了!
作者/孫慶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