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思想自由」就是心中沒有權威。假如你我心中有權威,其神聖有如基督教所說的「聖靈」,無所不在,不會犯錯,因此你我不能也不得對抗。如果你我如此相信:就表示你我心中已經沒有「思想自由」,或者你我已經放棄我們的心中的「思想自由」!
「台大」到底是甚麼東西?說穿了,它只是個 Institute,運轉它的是一羣人,或是少數人,甚至幾個人:人是不完美的,人是會犯錯的,因此台大也可能是不完美,也是會犯錯的。
假如有少數人,甚至幾個人以「台大之名」作錯事,甚至行惡,我們不能批評和對抗躲在「神聖台大」牌坊後面的那羣人或那幾個人?
Institute 要避免被腐化、崩壞,靠的是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程序正義」。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制度,也就沒有 Institute ! 即使最反動的中世紀的宗教「異端裁判所」也知道要裁判異端罪犯,法庭也要找個「魔鬼辨䕶士」替他或她辯護,才算「程序正義」完備,才能貫徹神的旨意,判定其罪刑,甚至把罪犯送上十字架上火焚!
所以沒有完備的程序正義,無所謂犯罪,當然也無所謂「醜聞」、「偷竊」、「抄襲」「不誠實」。事實上,台大最近發生的「醜聞」倒不是有人的論文涉嫌抄襲,—- 真正的醜聞是台大任命的「主審法官」在法庭還沒建立,審判的正式程序還沒開始,就公開指責這起事件是「醜聞」。他要在公開、公正的程序下,為了保衛台大百年的學術聲譽,挑起這個沈重責任而努力,並要求台大在校生以此校友的「不誠實」為戒!
即使略識之無的市井之徒,也會說:若是沒有知識,就要看電視。你我市井小民也沒有看過電視,有這樣的法庭、法官和審判的情節?—- 還沒聽到「辯論」開始,法庭上沒有兩造的程序攻防,就快速結案,「醜聞」成立:我們甚至不知道陪審法官是誰,他們的意見為何?我們可以美其名為「公正」、「公開」、「誠實」,只因它有台大校長背書?
是不是因為校園自治,學校可以依據自己的「施行細則」,不管正規的法律訴訟程序,拋棄「程序正義」,台大這批人說了算!
如果審判程序、結案可以如此草率,顯然是和天大地大的台大百年來學術聲譽的議題無關。這件「醜聞」的處理,倒像是在處理某位台大在校生,考試時帶小抄,行為不檢,依校規第幾條第幾款,予以記過(或留校查看處分),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特此公告( 校長管中閔)。
如此的「台大」,見秋毫而不見輿薪、大小輕重不分,以台大的學術生命來唬弄平民百姓,你我為甚麼不能對抗!
作者/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