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1世紀的民主時代,人權看似進步,其實還有汙黑的一幕,尤其在法稅這個領域!
12月2日解放奴隸日,「奴隸」應是人類歷史上最不光彩的其中一頁。其起源與人類文明同樣古老,受害者並不單是我們較熟悉的非洲人。早於17世紀,當時在荷蘭殖民統治下,第一位奴隸被帶到來毛里求斯。奴隸們不僅有很差的待遇,若他們嘗試反抗、逃走,甚至只是未能取悅奴隸主,都會受到懲罰,如鞭打、火烙、切耳,甚至被處死。儘管他們知道逃跑後被捉回來所面對的後果,但他們還是會嘗試逃跑。因為他們只是奴隸主其下的一件貨品,任人買賣,毫無個人意志可言。
早期歷史斑斑,可謂全球各地都有「奴隸」,包括中國專制時代的奴婢,在生死之間操之在主人手上,有句最讓人生氣的話:「寧給外人不與家奴!」但到了21世紀的民主時代,人權看似進步,其實還有汙黑的一幕,尤其在法稅這個領域!雖然在1987年7月15日已解嚴,但我們發現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年年遞增,究其原因恐怕與獎勵金有關,人脫離不了升官又可發財的誘因。雖然在民國93年由朱星羽等163位都支持廢除稅務獎金,結果卻在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主導下說「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且立委的護航之下死灰又復燃,繼續領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繼續欺負人民及危害國家,台灣人口2300萬到去年就有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1431萬件,這也太誇張了吧!難道這不是另一種「稅奴」嗎?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至第三條都在談人權不容踐踏,第四條更說明任何人或機關不得奴役他人:「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雖然明文規定但違反法律條文者比比皆是。如果發生在極權國家誰也奈何不了,只有經濟制裁或口頭譴責。歐洲宗教間宗教自由論壇主席 Eric Roux曾說:「當不公義發生在民主國家,影響可能比發生在一個極權體制的國家更糟糕!」
誰能想像「依法行政」竟然奪走寶貴生命?立委徐志榮在立院質詢時,就揭露一起合法變違建的冤案,讓抑鬱的老農夫妻,10天內接連被活活氣死。此案歷經三年努力,行政院已經確認老農非故意蓋建物,因而撤銷這張莫名其妙的「奪命罰單」。為什麼政府機關有多頭馬車,一個核准另一個卻說是違法?人死不能復生,情何以堪!就像一些科技人才,經濟部大力鼓勵回國貢獻所學,而國稅局卻是扯後腿死要錢,如L博士和葉陽春等人,既然國稅局認定科技入股是所得,人家還沒賺到錢,要以國稅局認定的股票價格繳稅卻說不行,國稅局能恣意的課稅不是逼死科技產業嗎?硬要科技人當『稅奴』,真是扼殺人才,破壞經濟命脈是政府該檢討的時候了!
太極門稅務冤案歷經25年仍懸而未決,透過各種管道申訴已經求救無門,讓人懷疑行政單位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不理會司法最終判決,這是哪門子的賦稅人權?既然國內無法解決只好訴之國外,太極門稅務冤案的申訴文件,已三度送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執政者不能再逃避現實早該解決冤案還人民清白!否則對於台灣是一項負面的評價。
台灣的稅捐機關,仗勢訴訟94%勝訴,加上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恣意的裁量權(迄今解釋函令多達九千多則),如此子法超越母法的顛倒順序,連司法人都感嘆國稅局持著解釋函令當令箭恣意妄為,誰能與他匹敵?這是另類的「稅奴」,也是文明社會中的一面照妖鏡,我們看到國家用公權力霸凌善良的人民。
此時身在朝廷掌握公權力的諸公們,上至總統、行政院長、財政部長、國稅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等相關人員都沒有人肯負責嗎?…您們都想當歷史的罪人嗎?台灣解嚴了更需要解放稅奴!才是正道!
作者 / 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