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應該「除暴安良」,卻變成除良安暴、欺善怕惡嗎?台北市松山分局遭黑衣人闖入追打警官並砸毀電腦,正副所長居然縱放現行犯、湮滅影片證據,最後警官還跟黑衣人握手言和,全民真是無奈到搖頭!北投分局也是很落漆,綠二代毒犯當警察是塑膠,在偵察室耍特權,警察禮遇黑道,這是什麼道理!?凸顯出警政高層長期不重視法治與人權的結果,基層員警荒腔走板之消息登上國際版面,令全民看了十分錯愕,痛罵台灣警察素質低落,期待相關首長確實整頓,不再官官相護、不再包庇違法,整飭警紀,挽回形象。
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又稱「無巴掌日」或「拒絕體罰日」, 1998年由美國民間組織發起,從反體罰宣導兒童人權觀念,旋即受到世界各地關注,包括美洲、歐洲、亞洲、澳洲等國及臺灣,國際間紛紛熱烈響應。
古人主張:不打不成器。從打罵孩子訓練責任心和不犯錯,打罵教育雖有立即性嚇阻效果,但是,走到21世紀的今天,專家學者研究指出暴力是會繁衍,就像COVID-19病毒蔓延全球,反而要花更多力氣來防範於未然。因此學者主張從小就教育小孩,不要任意碰觸別人身體,父母師長也要謹守不體罰的界線,用愛來代替責罰。
反觀大人的社會,人與人之間也要彼此尊重,要理性平和,台灣已進入民主時代,政府治理必須實踐以民為主,以法為規,公家機關依法行政,遵守法律正當程序尤為首要!但是,很遺憾地,警界卻一再發生違法臨檢事件,著名案例如:文化部長、前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與友人,穿拖鞋在北車被任意盤查、理小平頭楊姓律師深夜走在路上,也看似壞人被攔阻盤查,基層員警濫用警察職權行使法,讓人民保母變了調!
國家授予警察公權力,須養成謹慎對待生命權與人身自由權之觀念,執法時不得逾越法律要件。可是,市井小民受非理性對待不在少數,包括:4月22日藝術老師詹慧玲走在中壢街頭,員警非理性盤查,用大外割摔地、上手銬和腳鐐、搜身、拘留9小時等,導致女老師人權嚴重受侵害;資深影評人「左撇子」29日也透露,上個月也遇到類似事件,因為手拿電子煙被警方盤問、以「懷疑那個是大麻」的理由,帶回警局關了2個晚上,他持續拿手機錄影蒐證,卻被其中一名警察以「偵查不公開」的理由當場搶走,真是荒唐的行政調查!
板橋曹女車輛違停拖吊,遭警察過肩摔、噴辣椒水,雙方扭打成一團,警察明顯失去理性;919竹北事件,黃媽媽路邊安靜舉牌,卻遭十多名員警違法盤查,為了配合幕後主使者,警察還柿子挑軟的吃,故意栽贓無辜老婦人,以妨礙公務現行犯逮捕,漏夜偵訊8小時,以至於昏倒送醫,新竹地檢署更以限制住居控制人身自由;退休警察黃錫富在陳抗過程中,被警方設計以假摔碰瓷,再依妨礙公務和傷害罪移送司法審理,再三顯示警察迎合上意,高度欠缺尊重人權之理性思維。
黃錫富碰瓷遭送法辦,身心俱疲就醫看精神科;竹北黃媽媽被移送法辦,過度驚恐之下,罹患壓力創傷症候群,長期到身心科就醫,全家人生活於恐懼之中。可見不符比例原則之臨檢行為,侵害人權甚鉅,實已違反大法官釋字535號解釋:「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立委吳怡玎表示,2019年前,警方依社維法移送妨礙公務罪嫌,每年頂多70餘件,2019年之後動輒120件,已經差不多是警察國家概念。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警察應該「除暴安良」,卻變成除良安暴、欺善怕惡嗎?台北市松山分局遭黑衣人闖入追打警官並砸毀電腦,正副所長居然縱放現行犯、湮滅影片證據,最後警官還跟黑衣人握手言和,全民真是無奈到搖頭!北投分局也是很落漆,綠二代毒犯當警察是塑膠,在偵察室耍特權,警察禮遇黑道,這是什麼道理!?凸顯出警政高層長期不重視法治與人權的結果,基層員警荒腔走板之消息登上國際版面,令全民看了十分錯愕,痛罵台灣警察素質低落,期待相關首長確實整頓,不再官官相護、不再包庇違法,整飭警紀,挽回形象。
尊重人權的思想,應在每一個台灣人民的心中紮根!期待好警察心中愛人民,具備法律素養,涵養理性思考,不任意使用暴力行為,拒絕對於無犯罪事實之人民使用設計陷害、言語羞辱恫嚇等手段,臨而不施暴、檢而不違法,成為真正受愛戴的人民保母,而不是很蠢的警察,甚至是非對錯不分的壞警察!
作者 / 史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