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對「誠信無價」原則的踐踏,不禁讓人想問:當事人已是滿20歲的成年大學生,須對個人行為完全負責,理應自己犯錯自己承擔,何需由父母幫忙擦屁股乃至陪同致歉?
台鐵發生數十年來最嚴重的慘劇–49人死、216人傷的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各界賑災捐獻湧入,卻有網紅吳政翰偽造捐款收據被網友起底,他謊稱是星宇航空空服員亦引起該企業強烈不滿,在輿論譴責之下,該網紅與父母一同出面道歉。
在國難當頭之際,還刻意扯謊意圖博取網路聲量,「屁孩」舉動相當令人不齒。說穿了,吳姓網紅的「假捐款」就是為了要博取網路聲量,騙取大眾的感動,讓自己社群帳號的追蹤人數上揚進以追求未來的獲利,此舉無異於發另類的「災難財」–記得兩年前台鐵發生普悠瑪翻車事故時,還有計程車運將趁機抬高價碼向等待災後疏運而急於返家的乘客「敲竹槓」,說穿了都是把別人受難當自己得利時機的不良想法。
網紅年紀輕輕妄想瞞天過海,殊不知在當今資訊流通尤其是網路發達的世界裡其實人人都可以是小偵探,任何改字或P圖其實不難被大家抓包,造假者的下場往往偷雞不著蝕把米。而比起對「誠信無價」原則的踐踏,筆者不禁想問:當事人已是滿20歲的大學生,不論民法還是刑法均已是成年(民法在去年底已通過修法,自2023年起成年年齡將從降至與刑法同為18歲),須對己身行為完全負責,理應自己犯錯自己承擔,何需由父母幫忙擦屁股乃至陪同致歉?
吳母出面表示「身為家長會扛起兒子做錯事的責任」,這樣的說詞無疑是給了成年學子犯錯還能推給家長來承擔的藉口,「媽寶」大學生之譏乃源於此,對比該網紅在道歉文中提到「作為成年人的我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有擔當」還真是莫大的諷刺!不得不說,父母若凡事都覺得孩子搞事無論如何自己也有「連帶責任」,進而總想幫他「背鍋」,那這樣子女永遠學不會為自己的個人行為「完全」擔責,形同另類「啃老」–反正惹麻煩也有父母幫其承擔,成為永遠長不大的「巨嬰」。另其道歉文也被輿論批判涉嫌抄襲,顯得沒有誠意。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扯謊的媽寶網紅警示錄盼為人父母者與年輕人戒慎之。
作者 / 賴彥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