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擺爛就可以換來校方的從寬認定,實在有違教育的基本原則,一切依法辦理即可,不要讓自己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從孩子身上,我們可以看到父母的樣子;從父母身上,我們彷彿也可以看到孩子未來的樣子」,奉勸全天下的父母,愛孩子就不要寵他,並以身作則,給孩子一個最好的榜樣。
今天看到一則討論度很高的新聞,內文提到一名被記了相當於94支警告,等同於超過9支大過的女學生,該生導師唯恐學生到時候不能畢業,頻頻打電話給家長,卻被家長當成是在威脅。
首先,讓我們先來討論學生遲到這件事,遲到分兩種,一種是偶爾遲到,另一種是慣性遲到,不管是哪一種,依各校規定,該記警告還是要記,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以筆者的經驗來說,偶爾遲到的學生,受到懲罰之後,不需要老師特別的叮嚀與訓誡,情況自動就會改善;對於慣性遲到的學生,不要說是警告,就算每天三令五申,說之以情,動之以理,效果依然有限,因為會養成學生慣性遲到的惡習,背後必定有一個疏於管教的家長,身為班級導師,早自習一進教室,第一件事一定是先點名,針對直到8點還沒到校的學生,趕緊打電話通知家長,孩子還沒到校,確認孩子是不是還在家?這一點非常重要,之前就有老師忘了打電話,結果孩子在路途中發生意外,事後被家長究責。
很多家長接到我的電話,是用疑問句的口氣作為回應,因為家長還在睡覺,他也不知道孩子出門了沒?孩子每天關在房間玩手機到三更半夜,早上爬不起來,家長沒有盡到管教的責任,缺曠課三天內只要補假單,就不會被記警告,學生忘了寫,學務處在導師會報的時候也會彙整名單給予補救的機會,我把這些學生叫過來提醒,結果他還是忘記,針對如此不負責任的學生,記一支警告顯然不夠,我個人會追加處份,目的是希望藉由懲罰,提醒學生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缺曠課可以事後補請,被記警告可以寫作文、愛校服務銷過,其實已經仁至義盡了,在這麼寬鬆的規定之下,學生都能被記這麼多警告導致不能畢業,你又怎麼能期待這位學生將來踏入職場之後,能對自己的工作跟人生負責呢?老師提醒家長,無非是希望家長能善盡管教責任,學校教育並非萬能,需要家長端配合,對於矯正孩子的偏差行為,方能收事半功倍之效,結果卻被質疑老師在威脅家長跟學生,叫人情何以堪。
最後內文提到,校方將會請家長及學生到校溝通,如果學生真有心銷過的話,校方將會「從寬」認定,對此,筆者無法苟同,如果擺爛就可以換來校方的從寬認定,實在有違教育的基本原則,一切依法辦理即可,不要讓自己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從孩子身上,我們可以看到父母的樣子;從父母身上,我們彷彿也可以看到孩子未來的樣子」,奉勸全天下的父母,愛孩子就不要寵他,並以身作則,給孩子一個最好的榜樣。
作者 / 具代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