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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還要任由賭盤來決定選舉嗎? - 新公民議會
1992年翁大銘身為叱咤風雲的股海名人大戶,他為了廻避自身官司之糾纏,於是標榜要為幾百萬散戶股民爭取權益、為其代言人,而登記參選第二屆台北市南區的立法委員。 他宣佈的策略非常簡單,就是1萬元新台幣對1千元新台幣的賭盤。首先,他要那些希望他當選的選民到他的服務處「登記」,並捐款1千元做為選舉經費,俟翁大銘當選後,憑捐款登記的記錄,來領取翁大銘給捐助者的1萬元酬謝金。當然,若落選則這一切期約便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