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好不容易拿到這些塵封多年的檔案,但未來的調查報告恐怕無法使用或對外揭露這些檔案,否則豈不「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想來就覺得無比荒謬。
根據媒體報導,國安局保管的陳文成命案已在上個月完成解密,但是國安局卻依照「政治檔案條例」第八條,認定這些檔案「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要求須等檔案屆滿五十年才能開放,換言之,已經解密的檔案卻不能對外公開。引發外界一片撻伐之聲,而迄今國安局仍未出面交代延遲開放的理由。
國安局的作法並不令人意外,畢竟過去國安局對這些檔案的態度就是「永久保密」,雖然「政治檔案條例」限縮了「永久保密」的空間(需要上級機關國家安全會議同意),讓國安局不得不解密,但國安局卻充分利用條例第八條所留下的「後路」,讓「解密」形同假動作。這條規定相當不合理,政治檔案條例是特別法,但卻給了機關一個規避檔案開放的方便門,比檔案法還要落後,威權統治的政治檔案會有什麼「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的內容嗎?完全無法想像。最嚴重的問題在於何謂「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完全取決於機關的自由心證,就如同國安局以前認定檔案需「永久保密」也是自由心證,條例雖然讓上級機關可以介入審查永久保密的必要性,但第八條的「五十年條款」卻不用上級機關同意。
以陳文成案來說,國安局解密但卻又不願意公開,到底想要掩蓋什麼?更重要的是,其他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等檔案,是否也是如此情形?國安局有責任說清楚講明白,陳文成的檔案到底哪裡影響國家安全與對外關係之虞,又其他政治檔案是否也是解密卻又不開放?
促轉會好不容易拿到這些塵封多年的檔案,但未來的調查報告恐怕無法使用或對外揭露這些檔案,否則豈不「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想來就覺得無比荒謬。
國安局作為威權統治時期最高的情治機關,本來就是還原歷史真相與釐清責任歸屬的重點機關,本來從「永久保密」到「解密」,是該給個肯定,但現在又傳出延後檔案開放的期限。今年十月間,國安局長邱國正在立法院備詢時還信誓旦旦表示:「沒有解密會啟人疑竇」、「該開放就開放」,解密是解了,卻不願意開放,若非局長指令不夠清楚,就是部屬有意欺瞞長官。蔡總統與國家安全會議可不能放任國安局成為轉型正義的絆腳石。
作者 / 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