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上,垂垂老矣的無辜政治犯,經過漫長歲月終獲平反,其傷痛令人動容。筆者以為,政府除了道歉、呼喊和解之外,該有更積極的作為,至少,那些還遊走在行政法院,一拖就是一、二十年的稅務冤案,要立即終結。而對於那些濫用公權力、造成冤案的官員,也應追究責任,方能彰顯公平與正義。
筆者從事教職,對「霸凌」事件向來秉持戒慎的態度,而學校平時也會宣導再宣導,就怕有受害者的產生。
然而,在台灣竟有一種霸凌,讓人防不勝防,而且一旦發生,即使事後被發現了,也常常找不到「加害者」,或根本追究不了加害者,那就是以國家之名的霸凌,亦稱為國家暴力!
月初,促轉會舉辦「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公告儀式」,兩年來共撤銷5837名政治犯的刑事罪名,可說為台灣人權史上寫下一頁新的里程碑。但遺憾的是,政府的「轉型正義」,很多的事實調查都不夠清楚,雖然說,當時的加害者可能已不在人世,但官方至今遲遲未能確認加害者,始終無法真正給個交待。沒有真相,也沒有加害者,這樣能說是真正的平反嗎?
就好比校園霸凌,總要找到加害者,問清楚他為什麼打人,否則如何向受害者與家長交代?不調查清楚真相,如何讓加害者真正記取教訓,避免下一次的迫害?沒有正義,又如何叫人真正放下與原諒?
沒有加害者的國家暴力是很可怕的。日前,陳祖祥律師在一場研討會中指出:當我們沒有很深刻的去認識國家暴力的時候,它就可能變換成種種形式出現在人民的身上。例如,台灣的稅務環境,就存在著嚴重的國家暴力!國稅局常常不用科學證據,九千多條解釋函令,想怎麼認定就怎麼認定,以致違法稅單氾濫成災。人民有誠實納稅的義務,但相對的,國家也有正確課徵稅捐的義務!過去,二二八事件當中,政府說你是叛亂犯,你就是叛亂犯。現在,國稅局說你這個要課稅,你就是要課稅,其本質豈不是一樣的?
新聞上,垂垂老矣的無辜政治犯,經過漫長歲月終獲平反,其傷痛令人動容。筆者以為,政府除了道歉、呼喊和解之外,該有更積極的作為,至少,那些還遊走在行政法院,一拖就是一、二十年的稅務冤案,要立即終結。而對於那些濫用公權力、造成冤案的官員,也應追究責任,方能彰顯公平與正義。
作者 / 林筱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