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迄今對弑親犯罪尚欠缺全面性丶系統性地的研究,政府當局應儘速就國內發生的弒親案件進行研析,深入理解弒親案發生的背景因素,並整合有關部門制訂適切的預防對策,以防杜逆倫慘劇再現。
報載,高雄市日前發生19歲的女子教唆男友弒母案,該名女子僅因母親反對其與男友交往,就教唆男友殺害對自己疼愛有加的母親,逆倫行為震驚社會。無獨有偶地,今年5月間,台南亦發生考醫師執照數度落第的醫學生縱火燒死父親的慘案,弒親悲劇不時出現在媒體報端,令人無比擔憂及痛心。
中華文化自古以來重視倫理綱常,尤其推崇孝道,逆倫弒親,無疑是叛道違常之舉。古籍詩經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為子女者,即便不記取父母養育之恩,亦應感惜血濃於水的親情,何以狠心動此殺機,又有何方法防杜類似悲劇重演,深值探討。
據國外的犯罪學研究指出,弒親者可歸結為三大類:第一類,罹患精神疾病而行兇者;第二類,受父母虐待,為終結虐待而弒親者;第三類,即是反社會人格者。此外,研究亦顯示家庭暴力、問題家庭、家中子女抗壓性低等因素,都會增加子女弒親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弒親犯罪的原因錯綜複雜,任一弒親案件都可能是多重因素交織連結而成,無法擇一而論。惟我國迄今對弑親犯罪尚欠缺全面性丶系統性地的研究,政府當局應儘速就國內發生的弒親案件進行研析,深入理解弒親案發生的背景因素,並整合有關部門制訂適切的預防對策,以防杜逆倫慘劇再現。
作者 / 王昱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