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及財政部函釋違憲情形嚴重,且財政部自行制定的解釋函令沒有審查機制,沒有經過立法過程當然也沒有立法理由,許多函令只有國稅局自己知道,成為課稅的獨門武器。
拜讀「聯合報-黃年」《大屋頂下 被台灣媒體辜負的1988》一文(連結),內心悽悽焉!黃年先生內文說:回顧三十年來,政治部門不斷嚴重毀傷一九八八年的憧憬,台灣的媒體也似乎辜負了一九八八年的機遇。政治部門的操作及政黨鬥爭侵害了媒體,破壞了『新聞自由』;而媒體也無能跳脫政爭,因此也就未能建立媒體的獨立典範及專業正義,玷汙了『自由的新聞』。
因為台灣官僚體制迄今未解脫戒嚴,尤其是法稅方面,國際人權兩公約實施後,法務部請各級機關檢討所主管的法令是否不符合《兩公約》,只有財政部聲稱沒有任何法令牴觸《兩公約》。事實上財政部自訂的解釋函令多達9,500多條,有些是從戒嚴時期到現在,早已不合時宜,沒有法律授權就不能作為課稅依據。且司法院大法官解釋767則中,與稅有關的計有126則,其中有49則被宣告違憲,6則解釋被要求檢討改進及修正,足見稅法及財政部函釋違憲情形嚴重,且財政部自行制定的解釋函令沒有審查機制,沒有經過立法過程當然也沒有立法理由,許多函令只有國稅局自己知道,成為課稅的獨門武器,架空法律、架空憲法,嚴重侵害人權,違反法治,破壞司法體制、傷害國家、傷害人民。
筆者舉一個案例: 不久前立法院質詢金管會顧立雄,要求顧主委訂定一個政策,希望財經幫以後退休的官員,不宜任公股董監,這樣的政策到底有沒有被貫徹,其實沒有!牢不可破的小圈圈,任政黨輪替多次,仍然濫用國家的資源,私相授受的情形沒有改變。如前國庫署署長凌忠嫄,他退下之後就擔任了輸出銀行的理事主席,理事主席,之後又擔任了土銀董事長,然後前陣子公股的調動的過程當中,他又擔任了彰銀的董事長。還有財政部前部長許虞哲,是現任台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這是隨手舉例即可證明,財政法稅方面官僚體制迄今未解脫戒嚴!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解除戒嚴,並宣布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解除報禁,因此,一九八八年標誌著台灣新聞媒體的新生再造,距今已滿卅年了。解嚴是一個全盤的轉型正義及典範轉移,不只解除報禁包括人身自由、賦稅人權等等。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寶貴的是《兩公約》的實質內容,《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文五十三條,主旨在闡明生命權、自由權係人民的基本權利。並明文規定人民不分性別、種族、社會階級等,一律平等享有宗教、結社、言論、參政等自由。《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全文三十一條,主旨則是要求締約國保障人民之受教育、參與文化生活、享受科學進步等權利,並提供適當之家庭福利、兒童及青少年保護、糧食分配等,以提升人民在經濟、社會、文化方面之發展。
民主列車是一直往前走,不管哪個政黨執政都不可違背國家進步的原動力,更不可走回頭路,或假借於政治的鬥爭而侵害了或破壞了《憲法》及《兩公約》給人民的權利,解嚴不只是解除報禁還有更多更多對人民權利的保障!
作者 / 李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