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將可以利用民主奪人財產(例如:對少數人加稅),也可以利用民主殺人(例如:利用民主將重刑犯改為死刑),甚至可以用民主奪人自由(例如:禁止某些歧視性言論,禁止使用某些日常用品…)
在台灣,民主在政治上是民眾們心裡至高無上的最終手段,甚至是最終目的,人們心裡想的,無非是人民終於作主的,體制與官員終於無法再作威作福,不能再隨便魚肉鄉民了。
但民眾們多數不知道的是「制衡」才是保有自由的唯一途徑,民眾多以為自由跟民主是相等的,但正好相反。
民主Democracy意為多數人民的統治,在左派政治的發展中,民主最終會出現一個由多數人選出的少數集團統治多數一般人的情況。稱為「民主集中制。」
例如蘇聯的最高蘇維埃、中國的全國人大,中華民國的國民代表大會,選了幾次,中央權力一把捉,無人能制衡中央權力的結果,就是寡頭政治。
在台灣的體制中,同樣無人能制衡行政權力,再加上兩大剛性政黨的黨主席,可以指揮立法權。
權力制衡在台灣是發生在另一個層次,也就是中國與台灣的民族認同歧異上,兩者彼此在野的時候都在倡議自由,但執政時又視自由為無物。也就是說,在台灣的自由,是由民族主義之間由無聲的戰爭拉扯出來的,可以說是一項奇蹟。
大眾民主的害處,在台灣的民眾心裡大多並不明白,如果將民主視為最終的手段與目的,民眾將可以利用民主奪人財產(例如:對少數人加稅),也可以利用民主殺人(例如:利用民主將重刑犯改為死刑),甚至可以用民主奪人自由(例如:禁止某些歧視性言論,禁止使用某些日常用品…)
一個只有民主而沒有制衡的體制,最終的結局通常會因為民眾對於福利的需索無度而破產,或是因為無節制的民主演變成人民民主專政,因為政治嚴重腐敗而導致體制崩壞。
台灣需要的不是更加的民主,而是三權制衡的小政府所帶來的自由。
作者 / 常山七次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