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狂罵髒話大動私刑的警察與流氓何異?台中員警與許多網友的法治教育看來還需要重修。
最近台中波麗士不知是怎麼了?爭議行徑越來越誇張。
先是六月底有員警耳聞轄區內檢舉達人遭人蓋布袋痛毆竟在LINE群組上大喊「真是太爽快了」、「五告(有夠)讚」(連結),理當處理暴力犯罪維護治安的警員聽到民眾遭毆竟是幸災樂禍;七月中《蘋果日報》記者到場採訪一家KTV鬥毆事件時,竟被一名第一分局一線三警員阻擋拍攝還嗆「你哪一家的?」、「你來拍真的很不給我面子!」(連結),已嚴重侵犯新聞自由;七月底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在壓制拒捕毒犯時,對方都已被壓制,然一位陳姓員警卻暴走飆罵了好幾句「恁娘咧」三字經並動私刑揮數拳揍嫌犯(連結),而旁邊的同仁竟都沒即時制止,引發執法過當議論。
這起執法爭議關鍵因素在於比例原則的衡量,這是法治國的重要原則。嫌犯在拒捕當下已遭成功壓制而無反抗意志與能力,意即其已為自身劣行付出相當代價,此時警方的強力動作就應停止,後可依妨礙公務罪送辦。然該動手的陳警卻持續對嫌犯辱罵並揮拳還用無線電打他的臉,恐怕已逾越執法必要程度,而這樣動私刑的行為也是在挑戰法律底線,若嫌犯事後提告,陳警有可能會被定罪。
陳警在對嫌犯動粗時竟然能將「恁娘咧」這種低俗又侮辱性的不雅字眼彷彿口頭禪那樣說出而不被同仁制止,不禁讓人懷疑:是不是警員其實私下其實都像流氓那樣「出口成髒」?對此西屯派出所所長強調陳警在執法時但沒有揮拳只是用「推」的,明明民眾錄下畫面清晰可見、明顯就是警察揮拳打人,真不知到底是在考驗大眾的視力還是智商?
有大批網友對此留言「支持警察打死毒犯」云云則令人感嘆國人法治意識之低落,法治國家不容許私刑存在,因為法律要實踐正義的制裁須符合程序並確保當事人應有權益受保障以避免濫權與冤案。
也有媒體挖出這位動私刑的員警是「績優」而「名字常出現在敘獎名單上」,so what?七月初新北一位號稱「新店戰神」的「緝毒優良」警員,因對一位有毒品前科的民眾實施違法搜索(在沒有搜索票與當事人同意下就逕行搜索)遭檢方以妨害自由罪起訴(連結)。難不成有「績優」光環加身就可以假「抓壞人」之名漠視法律?
而這樣員警情緒失控對嫌犯大動私刑景象讓我不禁又聯想到去年才平反的死刑冤案被告鄭性澤:他當初不也是因台中的豐原分局警員沉溺在同仁於警匪槍戰殉職的憤怒中而慘遭酷刑逼供(連結)?這份莫須有的假自白更成為其坐十四年冤獄、差點淪為槍下冤魂的「罪證」。
說真的,狂罵髒話大動私刑的警察與流氓何異?台中員警與許多網友的法治教育看來還需要重修。
作者 / 賴彥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