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之前曾經失言:「放無薪假可得諾貝爾獎。」,我借來依樣造句:「民進黨的加班可換補休,由勞資雙方協調。」才有資格拿諾貝爾獎,這顆包裹著糖衣的毒蘋果已修成正果,正要逼勞工吞下。
新版勞基法在絕對多數的民進黨立委貫徹英德意志之下,毫無懸念的三讀通過,勞團在立院外的抗爭,我相信蔡英文跟賴清德都看到了,但該修的法還是得修,這兩人的政治性格無比固執,一旦決定要做的事,就會貫徹到底,勞團退無可退,就會只好像個要不到糖吃的小孩,躺在鐵軌上耍賴,最後還是被架走,臥軌的人通通被起訴,勞團對政府的抗爭,就像對岸常常對蔡英文政府嗆聲的一樣:「有如蚍蜉撼樹,不自量力。」
無論如何,新法還是通過了,有人說這是修惡的勞基法,民進黨說這是抹黑,網路的懶人包說的不是事實,政府不能一味的向勞方傾斜,修法是為了讓勞資雙方更有彈性,雙方才能共好,筆者就這次爭議最大的「加班換補休」這一點,提出幾點看法如下:
1. 勞工真正需要的是加薪:目前台灣現存的許多社會問題,追根究柢都是勞工的上班時數過長、薪水太低造成的,民進黨說之前的一例一休,太沒有彈性,導致想加班的勞工無法加班,透過修法之後加班費核實計算,想要增加收入的勞工可以透過加班提高自己的收入,政府沒有能力解決勞工的低薪問題,只能鼓勵民眾透過兼差跟加班自立自強,台灣勞工並不是想加班,而是被加班,如今勞基新法將加班換補休入法,怎麼個換法也不白紙黑字規定清楚,只丟了一句由勞資雙方協調,民進黨說要不要加班費要不要換補休,決定權在勞工這邊,我只能說:「民進黨,你不懂胖虎。」最後勞工可能換來一堆補休,不知民間疾苦的政府會說,趁這個機會出國旅遊也不錯啊!事實上,口袋空空的勞工朋友們,哪裡也去不了。
2. 加班換補休的理論與現實:人類為什麼要有法律,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今天的台灣若沒有人會酒駕,酒駕相關的法律有必要一修再修嗎?因此修法的時候要把對象都想成惡人,如此一來,可能會對守法的好人造成些許的不方便,但同時這條法律對惡人也才會有約束力,才不會讓惡人有漏洞可鑽,今天民進黨修勞基法最大的問題就是把所有的老闆都想成守法的好老闆,我不否認像台積電、大立光這些優質的公司老闆,勞基法不管怎麼修,該給員工的福利跟分紅,老闆從來就不會吝於付出,就像張忠謀所說的:「台積電的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大立光的毛利率動輒70%以上,人事費用對於公司的整體營運影響不大,但是對於一些毛利率低代工型的中小企業老闆,總會在人事費用上面東省西儉,以提高公司的營運績效,老闆可能會要員工在旺季時強迫加班,淡季時強迫補休,員工的工作權、升遷、能不能加薪這些籌碼都在老闆手上,誰敢說不?
最後我想說的是,民進黨的立委們,這條新法是你們三讀通過的,你們都說決定權在勞工身上,我想反問你們,你們的老闆蔡英文跟賴清德執意要修的新版勞基法,持反對意見的立委們有話語權嗎?敢說不嗎?那你們為什麼會有加班換補休的決定權在勞工身上這種錯覺,吳敦義之前曾經失言:「放無薪假可得諾貝爾獎。」,我借來依樣造句:「民進黨的加班可換補休,由勞資雙方協調。」才有資格拿諾貝爾獎,這顆包裹著糖衣的毒蘋果已修成正果,正要逼勞工吞下。親愛的勞工朋友們,你吞的下去嗎?
作者 / 皮諾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