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守法的人不一定合乎道德,沒有人可以接受一個3年只上7天班,卻可以領到36萬元這件事。
台南市社會局一名女前組長,3年來連請育嬰假、侍親假、特例休、產前假,段段無縫接軌,換算3年只上7天班,已依法拿到本俸、年終、國旅卡等共36萬元,如今復職又挺著身孕接著請安胎假待產,令同仁傻眼「準備無限輪迴嗎?爽到伊艱苦丟阮!佔著職缺不做事,這樣對嗎?」學者批這種情形「合法但不合理!」
這樣的新聞時有所聞,不久前新北市一所高中的兩名女老師因連續生育兩胎,依法請育嬰假,留職停薪長達六、七年,也同樣引起部分老師不滿,質疑請假時間過長,影響其他老師權益。
法律是人訂出來的,當法律出現漏洞讓有心人有機可趁,就應當修法使其合理化,而不是每次事情一發生,主管單位只能無奈地說:「一切依法行政。」主管遇到這種凡事只想到自己方便的下屬,除了向上級反映制度設計不良,層層向上請立法機關儘速修法之外,依據其工作表現給予相對的考核,才能心服口服,杜悠悠之眾口,像本校之前有一個校護,成天到晚請假、研習,一切都合法,成天只會聊八卦搬弄是非,考核還可以拿甲等,看在其他認真工作的同事眼底作何感想,不言可喻。後來學校來了一個嫉惡如仇的校長,在其考核表上給了這樣的評語:「工作表現平平,沒有熱情。」並給予乙等考核,該名校護勃然大怒,拉幫結派在背後說校長壞話,結果是校護不敢再亂請假,但富有正義感的校長最後也心力交瘁,四年後調校走人。
我想說的是,一個能對自己的工作負責、有熱情、凡事都以不麻煩別人為原則的員工,這些荒誕離奇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我看過一年修沒幾天假,放學後留學生下來補救教學,犧牲午休跟下課時間指導學生功課的老師;我也看過上班遲到早退,事病假每年一定請到上限,班級經營一蹋糊塗的老師,弔詭的是兩者領的薪水竟然一樣多,因為一顆老鼠屎鑽法律漏洞而修法,會不會害到平時奉公守法,而真正需要請那些育嬰假、侍親假的人,筆者認為解決此一亂象的根本解決之道是落實考核,我知道公務員考核成績的潛規則是用輪流的,但這一個潛規則應該是奠基在所有人表現一樣優秀的情況下才公平,而不是不管認真打混一視同仁,一個獎善罰惡不彰的公司或團體,到頭來只會劣幣驅除良幣,伊於胡底。
只是放眼望去,整個軍公教體系,如本校校長一樣敢勇於跟沉疴對抗的主管又有幾個,換來的下場是被那一群只會擺爛談是非聊八卦的米蟲詆毀、抹黑,而那些同流合汙的主管反而被高高捧上天。最後我想引用日本文學家夏目漱石在其著作「心」裡面提到的一段話作為註解:「人在緊要關頭的時候,都會變壞。」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守法的人不一定合乎道德,沒有人可以接受一個3年只上7天班,卻可以領到36萬元這件事,這是一個法治社會,當你有一天發現一個法律漏洞,可以上下其手,你是要選擇當個在緊要關頭變壞但守法的人;還是堅守住心中的道德底線,不要變壞。我希望大家都能選擇後者,但我知道很難,因為「人在緊要關頭的時候,都會變壞。」
作者 / 皮諾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