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恪遵「政教分離」的西方政治傳統,任何宗教團體,和俗世的私人、公司行號的納稅,沒有差異,不會因為教會有宗教信仰的性質,而享受課稅上優惠。
那麼如果任何教會,挑釁政府,挑戰公權力,借勢借端,無來由地擾亂公共秩序,最常見的政府對付的辦法就是「查稅」,不管你如何香火鼎盛,信眾漫山遍野,和私人、公司行號無異,一樣處理。南卡洛琳娜州、德州,多年前都發生過盛大的教會案例。
有人可能會說,這是有針對性的秋後算帳,迫害人權,侵犯思想、言論、信仰、集會、結社的自由……..;不管你會怎麼說,不要忘了美國憲法規定國民有納稅的責任和義務(中華民國憲法亦同)。既然憲法規定人民要納稅,政府查你的稅有甚麼不對?
在老美地方住過的人都知道,人民最害怕的麻煩,就是某天打開信箱,國稅局來信,要查你的稅,不管私人、公司行號、教會組織的負責人,當下都會心裡一抖!這是看來散漫無章、沒有人在管的自由民主政府,對付可能居心叵測、藉勢藉端,擾亂社會安定和秩序的個人或團體所採取的慣用動作。動作雖小,效果卻宏大無比!也是民主國家維護執政權威、保衛公共秩序不可或缺的「法門」。
假如民進黨政府有如美國政府(不管是民主黨或共和黨)的作為,那麼雲林武德宮的林姓主委,來日你可要好好地準備!依照美國的標準,近五年內你私人和你負責宮廟的稅務資料,都要列入正式文件,準備好待查。若再依據中華民國新近通過的「洗錢防治法」:你的二等親內,不管直系或旁系,你的親朋好友(例如說,宮廟的執事盟友們)來往的金流細目,也該用同等標準,好好準備,一併處理。
林主委你或許會說:這是「侵門踏戶」、「褻瀆神明」、「忍無可忍」。且慢激動!查你和宮廟的稅,就如同中華民國內數以萬計的私人和公司行號,每年會被查稅一樣,沒有甚麼好憤怒的!難道你的宮廟是另類的「東交民巷」,享有治外法權,全民選出來的政府管不得!或是你自命自己是「神明」,「神明」就是林主委,查你的稅就是查「神明」的稅?你這種說法,要看全國大大小小國民們會不會同意和接受?或許林主委真正的意思……..要國民們先立個神案,不能減香,點夠香火,恭迎你的、或是「神明」的聖駕,才能再說點「查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