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要戰同婚、廢死、人權還是台獨這些議題。我只想問一個更基本的問題,只有五個字,就是「你看到了嗎?」。法務部長說:「我國幾千年來……」。請問今年是民國幾年?
你看到了嗎?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不管是誰執政,真的就是這種逆淘汰機制,讓這種說話完全背離事實、不顧基本邏輯的人在上位領導整個社會。中國國民黨執政時如此;民進黨執政時仍是如此。就在憲法法庭上活生生地上演給你看。
甚麼人權、法治之類的,其實只是奠基於基本的事實、邏輯與系統性思考所做出來的價值判斷與選擇。只是,在這樣一個睜眼說瞎話的體制中,那些都變成了非常非常深奧、曲高和寡的主題。然後由荒謬的人、用荒謬的理由、替我們做出荒謬的決定。
臉書的同溫層一片訕笑或痛批,我只覺悲哀得想哭。恰巧,爽領十多趴的退休同事看見我中午用餐時間怎麼一臉憤世嫉俗地還沒吃飯,於是關心地問我怎麼越來越瘦、要我不要憂國憂民。
無力感總是一波一波把我淹沒。
其實我都知道。我昨天才剛安慰我老婆,說「無力感只該發生於『能做卻未做』的情形,不該發生在『問題本來就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時候。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我又不是期待這個世界變成天堂!我期待的不過只是一個邏輯正常的社會。我的期待很過分嗎?
彷彿憲法法庭上的荒謬還不夠荒謬,退庭之後大家還要繼續加碼演出。行政院長林全說「這個意見並不是行政院的意見」、「這個講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會再了解法務部長的想法」。那麼,意思是說同婚這麼重要的議題、釋憲這麼重要的會議,你行政院院長完全都在狀況外囉?如果法務部對於同婚議題的意見不代表行政院的意見,那麼哪個部會可以代表?經濟部還是勞動部?在憲法法庭上行政院沒有能力、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派人說明行政院的立場嗎?
法務部長不代表行政院?行政院也不代表總統府?那行政院的意見到底是什麼?總統府意見又是什麼?不方便公開嗎?還是「由兩千三百萬人共同決定」?
「總統府尊重法務部部長的發言」?每次發生實質的爭議,就一推二五六地說些「尊重對方發言」這種形式上的再正確不過的實問虛答。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最不缺的是寬容和諧的假中立,最缺的是敢直指核心的直言不諱。該回答的油條閃躲不回答,該批判的鄉愿龜縮不批判。明明有人在憲法法庭上的言論違背基本事實、毫無基礎邏輯,偏偏言詞辯論結束後,還要有人跳出來說什麼「充分表述反方觀點」、「傳統風俗與憲法人權是不同層次」,彷彿「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個社會到底還要鄉愿到什麼時候?墮落到什麼程度?
這種巨大的悲哀,你真的看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