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封城:人民敲鍋和吶喊的抗議 影片來源:B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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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孤獨冷靜中自問良心的公職-國民法官
轟動台灣社會也引起政治波瀾的保母劉彩萱姐妹,虐死幼童剴剴案,在4月18日台北法院要採國民法官制審理,而為了避免國民法官有量刑上預先判斷,代表國家公訴一方的檢察官也沒寫出具體求刑標準。不過從諸多媒體上報導,檢方起訴罪名中,都是7年起跳到無期徒刑,於是這起案子可能創下虐童致死案,首起有非常大可能宣判無期徒刑案件。 當然殘忍虐童保母劉彩萱和劉若琳,因此案可能終老在獄中,社會一定快人心,但也引起一些反思,先前那些虐童致死案,又或者殺害直系親屬案,在還沒有國民參審制度下,這些因暴力而提早離開人間的生命,是否也見證了法秤失衡,此種量刑有如鬆緊帶,是法官養成教育有問題呢,還是千呼萬喚下的國民法官,終於可以為國內司法,長年下來引發的民怨與公憤,有了勉強的「矯正和制衡」,又或者說讓恐龍換腦,裝上人腦,吃一下人間煙火,但真正的問題是因時間因素,法官造成的判刑或輕或重,卻全都留給受害人家屬暗夜永嚐,也無法有所彌補,無價生命在法庭上因此論斤論兩成有價,而且價差甚大那人心能平嗎。 而全名稱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國民法官,基本上是人人可當,挑出一群人排除利害相關者後,剩下的人由檢方和律師對其審核。通常兩造的法律方,都希望挑到有利於我的國民法官,此種法律人去決定誰可以當國民法官,當然所問的事情比較有法庭經驗,但若有犯罪被害人之類團體加入,是否更能讓挑選出來的國民法官,能從未來要參審的案子,透過被害人團體,去查看到更多過類似案件宣判,是否能通過社會大眾人心檢驗。因為國民法官能參審的案子,是設限在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以後將範圍擴大到本刑10年以上犯罪,假設無罪、從新從輕可有由職業法官把關,國民法官當站在社會公義和被害人身上,否則國民參審意義在哪呢。 從剴剴虐死案,在去回顧國內一些震驚血案,真會讓人感到司法改革牛步又令人搖頭。發生在1991年3月24日北縣汐止吳銘漢、葉盈蘭暗夜被砍數十刀身亡便是一例。這個案子始末國人可上網查找,真要直言的地方,假若當時有國民法官,會怎麼判,到今日是感到問良心無愧,還是後悔人難當神,永不當國民法官。剴剴案媒體和法學專家都評估惡保母無期徒刑難逃,但真正的無解之題永遠存在,何以人魔會一直在人心中發芽又漫延,病在何處?這可能連國民法官都無解。 作者:張勳慶
太陽花324十周年 警方依舊時常執法過當
十年前的太陽花學運,曾經爆發佔領行政院的事件,因為當時總統馬英九拒絕妥協,導致運動陷入膠著,有人認為應該要升高抗爭層級,3/23當晚便爆發了佔領行政院的事件。然而,面對違法或者公民不服從,警方應該依法逮捕或是驅離;但我們看到3/24警方的行為,最終卻演變為暴力執法的攻擊群眾慘案。透過媒體畫面可以看到,當晚的學生、運動參與者們遭到警方粗暴地攻擊,有些被警棍攻擊,有些被警察拖入人牆後遭到暴力毆打和踢踹。媒體畫面上驚恐憤怒的受訪者表達遭警方施暴,新聞上哭泣的人們以及滿臉鮮血的受害者震撼了所有台灣人。事後,受害者們對警方以及下達指令的國民黨高層提起訴訟,最後只有國賠案件獲得部分勝訴,施暴員警的部分始終查無此人。幸好有監察院的糾正案,讓當年警方施暴的受害者們獲得一點遲來的正義。 然而,十年過去,警方的執法有改善了嗎?有遵守比例原則了嗎? 很可惜的,上網搜尋近年來警方執法的新聞,依舊是各種執法過當、違背比例原則的負面新聞居多。我們看到中和警察追捕無照駕駛的青少年時,竟然憤怒虐囚,對他們進行踹頭的施暴;一名經過武陵派出所的少年,遭到警方無故居留,甚至還用屈打成招的方式逼其承認根本沒有犯下的罪;彰化少年遭到警方追捕,害其受傷,最後發現根本是烏龍一場。或者三重員警誤認民眾是通緝犯,將之毆打成重傷,還對其提告等等。可見多年來,台灣警察的執法仍是問題重重。 筆者建議,對於警員執法的法治再教育,每年都應該有固定時數。這樣雖不一定能立即有效,但應能慢慢改變這些警察的素質和法律認知,有朝一日,相信可以朝向更完善的法治國的目標前進。 作者:向陽之花
封貢交易:花蓮王為何需要去北京投誠呢!
0403的花蓮大地震還沒滿月,花蓮王傅崐萁就急著要去見習近平朝貢。這行為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到底,他是哪一國的王呢?在中國地圖上,可沒有“花蓮”這個位置呀! 而先前的立法院投票,盧縣一委員在投票的當下,也身在中國,這不免讓人懷疑,中國已經成為藍委們的廚房了。任何事情,都要前去聽任指示。至於,到底按盤了什麼?之後在立法院,會益發明朗。 對此,花蓮人大概還覺得,花蓮王會替他們爭取來自中國更多福利吧!然而,當中央匯入的三億元,都捨不得拿出來的傅崐萁,跋涉千里,真的願意掏出來自中國的“善意”嗎?想必,並非這麼簡單。 底下,將從幾個不同面向來探討:「1. 花蓮震災必成一攤爛泥;2. 傅崐萁在意的是跟中國如何交易;3. 想要用中國來箝制台灣政府的陽謀會被放大檢視。」 首先,花蓮震災必成一攤爛泥。花蓮人目前面臨,只有全倒屋能夠賠償,而半倒屋縣政府卻遲遲未有回應,牛步的效率跟態度,可以說是並未將人民的生計與安全放在心上。過去,李前總統的“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是其面對921大地震之後的心情。那次,狀況慘烈,但對於民眾的需求,是不曾輕放。同樣都是中國國民黨的政治人物,傅崐萁跟師祖李登輝,怎麼差距這麼大呢?可見,花蓮王只想當王,不想做事呀! 再者,傅崐萁在意的是跟中國如何交易。傅崐萁以為用咆哮地說出“政府不做,我們來做”,然後帶著藍委們登陸北京,就能夠代表他有做事情嗎?選在0403大地震之後的時間點出訪,合理懷疑是要讓中國作為樣板,然後使出大量灑幣,進而抨擊台灣政府見死不救。問題是,16年來了,花蓮怎麼都還沒有一個嚴謹的防震機制與災損補助模式呢?可見,傅崐萁這些年來,都如同其倒光的紅酒禮盒一樣,充滿了尸位素餐的貪婪跟無能!花蓮王都不行了,找習近平可以嗎? 最後,想要用中國來箝制台灣政府的陽謀會被放大檢視。從徐巧芯躺在花蓮王懷中事件,可以看到這些藍委根本就是正事不會做,各種歪哥步數多如麻。隨著北京指示的力道加強,藍委們的魔幻日常只會如火如荼。這是各位選民們必須睜大眼好好瞧瞧的。誰是真心為人民,誰是在那裡說謊,欺負做實事的人。想必,只要有點腦袋,都看得清楚!所以,才會在討論刪除危難預算的時候,出現了大地震,在想要搶關偷渡反年改的時候,出現了盧縣一偷投票事件。老天有眼,藍委必須自己看清楚呀! 從花蓮王為何需要去北京投誠看封貢交易,可以發現:「花蓮人不受重視,甚至成為籌碼;傅崐萁想跟中國交易來博取聲量打壓執政黨;利用中國來箝制台灣政府的陽謀,人民會看見。」 作者:黃宗玄
基隆政策推廣大使標案真特別
台灣民眾黨前發言人楊寶楨,將擔任基隆市政策推廣大使,卻因限制性招標引起起討論。某種程度,除了基隆市政府開標、簽報機關首長、邀請一家廠商議價等採購法流程。最特別的是,自然人並非不能投標政府標案,而是相似承攬標案金額、職務內容少見,高薪的職務。 仔細觀察,媒體公布的決標的第一版內容,「一個月領10萬,最後兩期才領16萬」最符合此類標案的內容典型,舉凡列名採購金額、聘雇員額、期間等,只要查詢工作勞務委外所在多只有,只是多數是人力支援服務、舉凡清潔、總務等工作。過去也有郵局大量啟用類似標案的郵務士,被批評「假承攬真僱傭」存粹為降低成本。 尤其,勞務委外標案由派遣公司得標,轉移政府勞健保等成本、若由自然人承攬,更是勞健保自負,不適合用勞基法,不僅低薪更缺乏保障。因此,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注意事項即寫明「非必要者,應盡量避免與自然人成立勞務承攬…」。 基隆市政策推廣大使標案,是否是「假承攬真僱傭」不得而知,至少薪水上與更改後的工作內容充滿彈性,無明確固定工作內容,形式上也無上下隸屬關係,更像承攬而非僱傭,但若真如此,此標案目標何在,難怪會遭諷刺因人設事的酬庸標案。 此外,謝國樑澄清「這是她和團隊的一個勞務採購案」,自然人承攬勞務案件,就由自然人提供服務,如前述很難想像郵務士、工友領低薪又自帶團隊工作,否則以公司名義投標即可,只是採購法上又要另找依據,無法以「委託在專業領域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為由招標,不論楊寶禎是否「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中」說明中,所謂,自然人在相關專業領域表現,曾獲國內外政府機關、學術機構或具有公信力之團體獎勵獲表揚。而自然人承攬類似勞務標案難以想見,還能分包「究竟何來團隊」? 「說了一個謊就必須用更多的謊去圓謊」此案,外界僅求採購法上形式合法,基隆市政府就已疲於奔命的修改決標公告,不過政府採購的公正性無法如補破網般,一補再補。檢調應主動介入調查。 作者:陳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