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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仲彥對性自主權的混淆:從兩種自由概念分析性自主權 - 新公民議會
所謂性自主、性解放,應該是自我賦權、自己決定自己想從事的與性有關之行為,每個人不論性別、性傾向、性關係都享有平等自由地追求自己想要的性實踐而不被社會壓迫,如此才是性自主權的真正實踐。如若把性自主混淆為積極自由式的,變成要解放別人的性,按照伯林的分析這將會導致父權主義,毋寧可以說在積極自由式的意義下童仲彥所言之性自主其實是種性暴力。而如果周玉蔻當事人對童仲彥的言論感到冒犯、不舒服的話,確實也可…